
房地产开发商成立会员制度就是为通过一定的服务换取客户的忠诚度,其根本就是为促进销售, 各项会员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在房地产会员制度方面,我国尚无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一些会员制度难免有霸王条款的嫌疑,甚至有些单方面不平等条约的感觉,但人家提供了比针对普通购房者更多的服务,不接受可以不入会……那么,只有在入会之前,仔细看好各项规章制度,才能最大化的保证自己的权益。
在此,小编整理了一点各个房地产开发商的会员制度大概通用部分,各家细则略有不同,请欲入会的各位“上帝”在签字之前将规则从头到尾看一遍,本篇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 (无忧房网 2009-07-25)
※ 必须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或拥有他国有效国籍人士,且同意章程全部内容
※ 按要求填写入会申请,您提供给本会的所有个人资料应属自愿,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会有绝对的酌情权作出或保留有关批准,而无须作任何解释;
※ 会员对本会的组织、运作或管理有建议权但无投票权,对本会的任何财产无任何所有权或追索权;
※ 本会会籍无转让或代理权;
※ 您对本会的组织、运作或管理有建议权,但无投票决定权;
※ 对于您的个人资料,本会将予以妥善保管及保密,若无您的授权,本会不会将您的个人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 若您提供资料不全或不实,本会审核未能发现而入会的,入会之后本会将无法保证您能够正常享受会员应有权益
※ 如果会员的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变更,须在变更十天内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本会,如未及时通知本会而造成任何不良后果,本会概不负责;
※ 本章程构成本会与每位会员间的一份友好合约,一旦签署入会申请表并得到本会确认,即成为本会会员,同时就被视作同意受本会章程的约束;
※ 会员不得利用本会提供的设施、优惠、服务、资料或文件作出任何商业或有损于企业形象的活动;
※ 会员被批准入会后,即有资格接受及享用本会提供的各种优惠及服务。如有特别活动安排时,可获得本会酌情邀请。会员须配合及遵守本会提供优惠及服务时申明的所有特定条款和条件限制;
※ 会员在享用本会提供的优惠和服务时的任何行为概由会员本人负责,本会无须为任何因会员之会籍关联而直接、间接导致或引起的任何性质的损失、索价、费用、收费或支出,向任何会员或其他人承担责任
※ 本会有绝对酌情权随时更改会员守则,并以本会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通知会员任何上述的更改
※ 本会有权对会员资格进行审核、批准,如业主或会员出现以下情况,本会有权单方面拒绝业主入会或随时终止会员的会籍:与本会的利益相违背;违反会员守则的任何条款;行为对本会有损害;恶意拖欠购房款、物业费; 对外散布有损企业声誉的言论;对企业提出无理要求、进行恶意索赔;维修服务中极其不配合; 会员被解除会籍后,将停止拥有会员的任何权利,不再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会员活动,且不再有权接受及享有本会提供的各项优惠及服务;
※ 本会有绝对的酌情权于任何时候终止本会的运作,而无须说明任何理由。在本会的运作终止后,会员的一切权益和优惠待遇即告终止。会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亦不能因本会终止运作而向本会或企业提出任何性质或在任何情况下引致的索偿或要求。
※ 如会员自愿放弃会员身份及权益,须将书面退会材料以传真、邮寄、送达的方式告知入会申请点,本会在收到会员退会书面通知后10天发送退会确认信息,取消会员权益。
以下为各个“帮会”中的成员能享受到权利。由于各个开发商所能提供的服务由于城市、时间段、卡级别等的不同有所差别,具体详情还请咨询售楼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