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责任算谁的?
家住八大峡的施先生问:他1997年买了东海路的一处商品房,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向房产登记部门提供办证材料,以便他在入住后三个月内办理房产证。但开发商最近才通知
他办理房产证,逾期达7年之久。因购房合同未约定开发商未能按期办理房地产证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他将如何追究自己的损失?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于开发商一方的原因,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约定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也就是说,施先生可向开发商追究已付购房款的利息损失。
双方可协商退房
家住香港路的李先生问:前年他投资买了一处网点房,开发商承诺在房屋交付半年后办理产权证,然而开发商至今不具备办证条件,导致李先生的网点房一直没有产权。最近他要离开青岛,而网点房因未取得房产证而无法出售,遂要求开发商按照市场价补偿损失。对此开发商只同意按原价退房,他想知道,退房该如何赔付?
答: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证要求退房的,购房者应当参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办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购房者退房应当征得开发商的认同,同时双方应当对退房退款及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协商一致,赔偿的损失限于购房者的实际损失,双方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约定退房。
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平
他办理房产证,逾期达7年之久。因购房合同未约定开发商未能按期办理房地产证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他将如何追究自己的损失?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于开发商一方的原因,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约定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也就是说,施先生可向开发商追究已付购房款的利息损失。
双方可协商退房
家住香港路的李先生问:前年他投资买了一处网点房,开发商承诺在房屋交付半年后办理产权证,然而开发商至今不具备办证条件,导致李先生的网点房一直没有产权。最近他要离开青岛,而网点房因未取得房产证而无法出售,遂要求开发商按照市场价补偿损失。对此开发商只同意按原价退房,他想知道,退房该如何赔付?
答: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证要求退房的,购房者应当参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办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购房者退房应当征得开发商的认同,同时双方应当对退房退款及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协商一致,赔偿的损失限于购房者的实际损失,双方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约定退房。
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