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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中介”自报交易陷阱 骗人付房款就是不过户

无忧房网 http://www.51fdc.com 2004-04-19 【推 荐】【评 论】【 小字】【站内搜索
  曾在“黑中介”工作过的吴先生昨致电本报自曝二手房交易陷阱

  本报记者报道 昨天下午,曾经在一家二手房黑中介任职的吴先生(化名)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对一些黑中介利用交易者缺少经验而设下的三个较为常见的陷阱一一曝光。

  吴先生首先揭露了买房中存在的陷阱。他提醒买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要对如下的两类陷阱注意防范。

  买房陷阱一:二手房中介公司全包价不透明。吴先生告诉记者,全包价包括买方所要承担的全部房款、契税、印花税和中介的代理费(房款的2.5%-2.8%)。但中介公司不会明确告知买房人在交易中需要交纳的明细费用,还会从中获得额外好处。例如,中介公司有一套30万的房子,但中介会向买者报价32万,甚至更多,并要求买者支付契税、印花税和代理费,中介实际上就比预期多挣2万元。

  对于全包价不透明的陷阱,吴先生建议买方在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时,要求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并要求同卖方见面,明确买卖双方购房价格与售房价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收取多余的差价。

  买房陷阱二:买方因为过户问题“钱房两空”。买方可能认为,只要自己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房子就一定是自己的。但在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卖方,并且某些房屋存在无法过户的可能。一些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能否顺利过户避而不谈,只是让买方在过户之前就付清房款。等买方付完房款,产权却无法过户,中介事后又推卸责任,买方有可能陷入“钱房两空”的境地。

  对于这个问题,吴先生建议买方要事先核实卖方的产权,并通过中介确认该房屋的合法性。对于没有过户的房屋,可以在合同中补充上过户时间的限制,明确可以交易的时间。

  关于卖方同样可能遇到的陷阱,吴先生认为最常见的是“个人现金收房”陷阱。所谓“个人现金收房”就是中介以“个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为名,将卖方房屋收购后再转手以高价卖给购房者,从中获利。一些中介往往先以个人购房者身份与卖方谈好房价,在支付清房款后拿到产权证。然后中介再拿着卖方的产权证,转手高价出售。卖方却拿不到这些多出的房款。吴先生建议,对于不太急于用钱的卖方,最好不要选择“现金收购”的卖房方式。交易时最好还是买卖双方见面,谈好价格后签订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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