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完善住房供应政策立法听证会
普通商品住房规定条件完善吗?经济适用住房应该有哪些规定?日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召开行政立法听证会,就完善我市住房供应政策广泛听取各个层面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32名市民代表和部分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房地产公司代表参加了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代表们就《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讨论稿)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听证会前,市法制办已经多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讨论,广泛征求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2003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市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特别是针对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面过宽、需求较难满足的矛盾,以及建立以面向大多数居民供应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体的四个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目标要求,提出了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供应结构、完善住房供应政策的工作思路,草拟了与之相关的配套文件。经报请市政府同意,今年年初,市政府责成市法制办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修改完善。
市法制办负责人表示,会后,有关部门将认真研究市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的相关政策,经过多方面征求意见后尽快出台实施。
来源:青岛日报(记者宁方正通讯员翟波徐志勇)
听证会上,代表们就《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讨论稿)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听证会前,市法制办已经多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讨论,广泛征求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2003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市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特别是针对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面过宽、需求较难满足的矛盾,以及建立以面向大多数居民供应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体的四个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目标要求,提出了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供应结构、完善住房供应政策的工作思路,草拟了与之相关的配套文件。经报请市政府同意,今年年初,市政府责成市法制办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修改完善。
市法制办负责人表示,会后,有关部门将认真研究市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的相关政策,经过多方面征求意见后尽快出台实施。
来源:青岛日报(记者宁方正通讯员翟波徐志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