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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万元买套“空房子” 张女士遭遇卖房陷阱

无忧房网 http://www.51fdc.com 2004-05-27 【推 荐】【评 论】【 小字】【站内搜索

拿到不能兑现的合同,张女士决定向中介讨说法。


  晚报讯   花了20万元,仅得到了一张购房合同,“房东”因将房子许的“婆家”太多涉嫌诈骗被警方依法逮捕。面对这一切,购房的张家老母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前天住进了医院。

    今年1月9日,家住中山路的张女士家面临拆迁,她便开始四处找信息想买套房子。看到一家房产(二十二世纪不动产)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一处房子,便到公司下属的徐州路房产中介所想看这套房子,中介所工作人员却竭力向她推荐南京路138号另一处房产,并带她去看房。张女士感到很满意,套二厅约九十平方米,售价不到40万元,便签了合同,并付了30万元现金。

    合同上规定,因为房子产权证没有下来,对方承诺于2月底办下来,若办不下来,对方赔付她5万元人民币。但一直拖到最后,对方也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产证件。张女士一看形势不对,找到对方索回了10万块钱。后来,等张家再去找房东时,得知房东因为骗人太多而被警方逮捕,现在该房子已被警方冻结。

    张女士认为,中介公司给了她一个不真实的信息,使她家受到欺骗,这是房产代理的问题,中介应该负一定的责任,蒙受的损失应该找中介。而该家房产代理公司则称,当时确实有这套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老人的儿子的,是委托老人来卖房子的,他们承担的责任不大。

    山东天润律师事务所的李鹏律师认为,中介公司没经过调查或者调查不实,为购房者提供不确切的信息,中介公司应该负一定的责任。(记者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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