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详解(下)
六、挂牌程序和报价规则有哪些?程序:
1、在规定的挂牌起始时间,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加规则及增加幅度等,在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竞买人持《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在规定
的报价时间内报价,报价单由“竞买报价员”签字后向青岛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
3、青岛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到报价单后,按接收时间填写报价单提交时间,并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单盖章确认其报价。
4、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5、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6、出让人按规定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遵循事项:
1、竞买人应按要求填写报价单,并由“竞买报价员”签字。
2、竞买人报价单所报价格必须高于最新挂牌价格,且每次增价幅度须为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在挂牌期间,出让人可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3、在符合其它条件的情况下,报价高于前者的,得到确认;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得到确认。
4、报价单如有字迹不清或涂改等情况,报价不予确认。
5、除挂牌截止日外,挂牌期限内报价地点均在青岛市土地储备中心。
6、挂牌截止日报价地点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五楼拍卖大厅。如报价时间为9点至10点。具体程序如下:
1、9点整,由主持人宣布报价开始。
2、竞买人填写报价单,递交到报价受理台。
3、报价经确认后,由主持人宣布最新报价,并在投影屏幕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到10点整,由主持人宣布报价结束,停止受理报价。
七、怎样确定挂牌成交?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它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它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4、在挂牌截止日的报价时间截止后至挂牌截止时间期间,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应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向出让人提交《竞价申请书》。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提交了《竞价申请书》,本次挂牌活动转为拍卖竞价。
八、拍卖竞价遵循哪些原则?
拍卖竞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挂牌最后报价作为拍卖起叫价。拍卖时先由拍卖师宣布拍卖起叫价和加价幅度(拍卖师有权根据拍卖会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然后由竞买人按拍卖起叫价和加价幅度进行竞买,拍卖师连续两次宣布最后应价而再无应价的,拍卖师在第三次报出最后应价后,如最后应价高于保留底价,即落槌,宣布该应价者为竞得人。
九、如何保证挂牌出让土地的公开、公平、公正?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招标、拍卖一样,必须保证土地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2002年7月19日,山东省监察厅、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山东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鲁监发[2002]4号),严格要求各主管机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土地经营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秩序的建立。
总的说来,就是要做到:按照规定应该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土地不得以协议方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以职权直接或间接干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中不得徇私、滥用职权;国家公证机关全程介入挂牌出让过程;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标底、保留底价或其它相关保密资料必须严格保密;竞买人不得有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操纵行为等等。如若违反上述规定,相关责任人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1、在规定的挂牌起始时间,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加规则及增加幅度等,在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竞买人持《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在规定
的报价时间内报价,报价单由“竞买报价员”签字后向青岛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
3、青岛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到报价单后,按接收时间填写报价单提交时间,并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单盖章确认其报价。
4、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5、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6、出让人按规定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遵循事项:
1、竞买人应按要求填写报价单,并由“竞买报价员”签字。
2、竞买人报价单所报价格必须高于最新挂牌价格,且每次增价幅度须为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在挂牌期间,出让人可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3、在符合其它条件的情况下,报价高于前者的,得到确认;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得到确认。
4、报价单如有字迹不清或涂改等情况,报价不予确认。
5、除挂牌截止日外,挂牌期限内报价地点均在青岛市土地储备中心。
6、挂牌截止日报价地点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五楼拍卖大厅。如报价时间为9点至10点。具体程序如下:
1、9点整,由主持人宣布报价开始。
2、竞买人填写报价单,递交到报价受理台。
3、报价经确认后,由主持人宣布最新报价,并在投影屏幕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到10点整,由主持人宣布报价结束,停止受理报价。
七、怎样确定挂牌成交?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它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它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4、在挂牌截止日的报价时间截止后至挂牌截止时间期间,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应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向出让人提交《竞价申请书》。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提交了《竞价申请书》,本次挂牌活动转为拍卖竞价。
八、拍卖竞价遵循哪些原则?
拍卖竞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挂牌最后报价作为拍卖起叫价。拍卖时先由拍卖师宣布拍卖起叫价和加价幅度(拍卖师有权根据拍卖会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然后由竞买人按拍卖起叫价和加价幅度进行竞买,拍卖师连续两次宣布最后应价而再无应价的,拍卖师在第三次报出最后应价后,如最后应价高于保留底价,即落槌,宣布该应价者为竞得人。
九、如何保证挂牌出让土地的公开、公平、公正?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招标、拍卖一样,必须保证土地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2002年7月19日,山东省监察厅、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山东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鲁监发[2002]4号),严格要求各主管机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土地经营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秩序的建立。
总的说来,就是要做到:按照规定应该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土地不得以协议方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以职权直接或间接干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中不得徇私、滥用职权;国家公证机关全程介入挂牌出让过程;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标底、保留底价或其它相关保密资料必须严格保密;竞买人不得有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操纵行为等等。如若违反上述规定,相关责任人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