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资料费”不该收取
家住李沧区九水路某小区的胡先生来电:目前,他正在办理产权证,在向开发商索要该房屋的有关材料时,工作人员要他缴纳100元的“办证资料费”,并不出具发票。对此胡先生提出质疑,该收费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是否合法?
随后,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在办理房产证时,开发商应该无偿为业主提供各种办证所需资料,遇到类似问题的市民,可以向物价部门12358举报。
青岛早报
随后,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在办理房产证时,开发商应该无偿为业主提供各种办证所需资料,遇到类似问题的市民,可以向物价部门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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