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黑担保”自揭黑幕
业内人士:售楼者普遍出售资料
但笔者从业内人士的口中了解到,这样的情况并不奇怪,相当多的房屋中介公司就是通过房地产开发商得到业主资料,而且获得资料是有偿的。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员工也告诉笔者,售楼处所掌握的购房人资料是中介公司的“肥肉”,在中介企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有些中介公司承诺的一份
购房人资料的“好处费”高达上百元。
律师观点
泄露个人资料侵犯业主隐私权
广州金昆仑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认为,经营者必须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在售楼的过程中故意透露业主的相关资料取得利益,侵害了业主的隐私权,应当给予业主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利益的损害赔偿。
刘律师表示,侵害隐私权对于受害者来说取证相对而言要难一些,而且目前我国的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比较零散,没有一个比较系统的全面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立法,这些都不利于对受害者利益的保护。
而广东商学院的一位教授则表示,靠买卖他人资料来获取利益,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会导致不正当竞争。
南京二手房房贷担保业昨起整顿
南京二手房贷款担保业整顿终于“动真格”。从昨日起,人行南京分行和房管部门明确:从事该业务的合格担保公司仅有南京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简称南房置业)一家。面对混乱的担保市场,南房置业负责人向记者揭开了“黑担保”的内幕。
“黑担保”手段之一:高额“回扣”转嫁购房人
为最大限度地争取业务,“黑担保”往往会联合直接掌握购买二手房需要贷款的客户资源的房产中介公司,采取给予房产中介公司高额回扣的方式收集客户资源,而这些高额回扣自然是由需要贷款的购房人来买单。比如客户需要贷款的额度在5万~30万元之间,正规的担保公司仅需收取800元的担保服务费,加上土地证工本费及抵押登记费100元、公证费100元~250元(公积金贷款100元、组合性贷款150元、商业性贷款250元),总的贷款费用在1000~1250元之间,最高不会超过1250元,而到了“黑担保”那儿,七算八算就变成了2000多元,多出来的钱就被这些“黑担保”和房产中介公司瓜分掉了。
“黑担保”手段之二:截留购房款及银行贷款
“黑担保”和与之勾结房产中介公司除了经营二手房贷款担保业务外,往往还会有代为筹资和低价吃进二手房赚差价等业务,这些业务需要有大量的现金流,仅靠这些“黑担保”区区几十万元的自有资金远远不够,因而这些公司就会想方设法地截留客户的购房款和银行贷款,用于自身的资金周转。有的公司要求购房人早早地把购房首付款打入其公司账户而迟迟不付给卖方,有的甚至要求贷款银行不得让购房人查询贷款何时发放,以便截留这些资金。购房当事人的资金往往都要被这些公司占用一段时间,若干个客户的资金沉淀在其公司的账上形成了庞大的现金流,其赚取的高额利润却被担保和中介公司无偿占有。
新华网
但笔者从业内人士的口中了解到,这样的情况并不奇怪,相当多的房屋中介公司就是通过房地产开发商得到业主资料,而且获得资料是有偿的。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员工也告诉笔者,售楼处所掌握的购房人资料是中介公司的“肥肉”,在中介企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有些中介公司承诺的一份
购房人资料的“好处费”高达上百元。
律师观点
泄露个人资料侵犯业主隐私权
广州金昆仑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认为,经营者必须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在售楼的过程中故意透露业主的相关资料取得利益,侵害了业主的隐私权,应当给予业主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利益的损害赔偿。
刘律师表示,侵害隐私权对于受害者来说取证相对而言要难一些,而且目前我国的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比较零散,没有一个比较系统的全面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立法,这些都不利于对受害者利益的保护。
而广东商学院的一位教授则表示,靠买卖他人资料来获取利益,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会导致不正当竞争。
南京二手房房贷担保业昨起整顿
南京二手房贷款担保业整顿终于“动真格”。从昨日起,人行南京分行和房管部门明确:从事该业务的合格担保公司仅有南京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简称南房置业)一家。面对混乱的担保市场,南房置业负责人向记者揭开了“黑担保”的内幕。
“黑担保”手段之一:高额“回扣”转嫁购房人
为最大限度地争取业务,“黑担保”往往会联合直接掌握购买二手房需要贷款的客户资源的房产中介公司,采取给予房产中介公司高额回扣的方式收集客户资源,而这些高额回扣自然是由需要贷款的购房人来买单。比如客户需要贷款的额度在5万~30万元之间,正规的担保公司仅需收取800元的担保服务费,加上土地证工本费及抵押登记费100元、公证费100元~250元(公积金贷款100元、组合性贷款150元、商业性贷款250元),总的贷款费用在1000~1250元之间,最高不会超过1250元,而到了“黑担保”那儿,七算八算就变成了2000多元,多出来的钱就被这些“黑担保”和房产中介公司瓜分掉了。
“黑担保”手段之二:截留购房款及银行贷款
“黑担保”和与之勾结房产中介公司除了经营二手房贷款担保业务外,往往还会有代为筹资和低价吃进二手房赚差价等业务,这些业务需要有大量的现金流,仅靠这些“黑担保”区区几十万元的自有资金远远不够,因而这些公司就会想方设法地截留客户的购房款和银行贷款,用于自身的资金周转。有的公司要求购房人早早地把购房首付款打入其公司账户而迟迟不付给卖方,有的甚至要求贷款银行不得让购房人查询贷款何时发放,以便截留这些资金。购房当事人的资金往往都要被这些公司占用一段时间,若干个客户的资金沉淀在其公司的账上形成了庞大的现金流,其赚取的高额利润却被担保和中介公司无偿占有。
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