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房子三年后涨价预约价不等于实际售价
消费时间:2001年
消费地点:天都城售楼处
消费人物:周女士
来电口述:2001年,我看中了天都城天河华苑的房子。该年10月,我和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签了《预约登记书》,里面确定了楼层和面积,预约等级起步价是2300元/平方米。
在三年中,房子的事一直没有什么消息。直到今年8月30日,广厦突然来了封挂号信,通知我去签合同并交首期房款,但价格已经变成了3500元/平方米了。
当初买房的时候明明说的是2300元/平方米的,而且房产公司要我们存3万元在银行里,可能算是定金吧,现在怎么涨了这么多钱呢?我觉得这样太不合理,要多花这么多钱。
来电希望:要求合理的解释。
帮办经过:在周女士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所签的《预约登记书》上规定:“该房产天河华苑起步价为2300元起/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最后以签订合同价格为准;签订本预约登记书后,即有上述房产优先购买权。”
天都城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2300元/平方米的价格是3年前的一个估价,并不等于实际售价。当时并没有和客户签正式合同,《预约登记书》的目的也只是想明确一下有多少客户有购房意向。而存入银行的3万元钱只是个人财力的证明,并不是买房定金,钱是存在客户自己的账户上的,利息等都归客户所有,也可以随时取走的。因此,2001年双方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购房交易。现在,房子开始正式销售了,对当初登记过的客户是有优惠政策的,不但每平方米优惠300元,还可以免一年的物管费,并且可能对老客户提前售房。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徐建民律师说,一般预约销售书里如果确定了房子的面积、楼层、交房时间以及房价的话,那么在签合同时就应该按照这个预约书里的价格。但由于周女士的《预约登记书》里指出实际销售价以最后的合同价格为准,因此2300元/平方米的价格也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了。
很多消费者买房的时候都会遇到正式签约时价格上涨的问题,徐律师提醒消费者,登记书不等于正式合同,消费者签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条款,有疑问当场解决,以免后来受损失或产生纠纷。
每日商报
消费地点:天都城售楼处
消费人物:周女士
来电口述:2001年,我看中了天都城天河华苑的房子。该年10月,我和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签了《预约登记书》,里面确定了楼层和面积,预约等级起步价是2300元/平方米。
在三年中,房子的事一直没有什么消息。直到今年8月30日,广厦突然来了封挂号信,通知我去签合同并交首期房款,但价格已经变成了3500元/平方米了。
当初买房的时候明明说的是2300元/平方米的,而且房产公司要我们存3万元在银行里,可能算是定金吧,现在怎么涨了这么多钱呢?我觉得这样太不合理,要多花这么多钱。
来电希望:要求合理的解释。
帮办经过:在周女士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所签的《预约登记书》上规定:“该房产天河华苑起步价为2300元起/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最后以签订合同价格为准;签订本预约登记书后,即有上述房产优先购买权。”
天都城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2300元/平方米的价格是3年前的一个估价,并不等于实际售价。当时并没有和客户签正式合同,《预约登记书》的目的也只是想明确一下有多少客户有购房意向。而存入银行的3万元钱只是个人财力的证明,并不是买房定金,钱是存在客户自己的账户上的,利息等都归客户所有,也可以随时取走的。因此,2001年双方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购房交易。现在,房子开始正式销售了,对当初登记过的客户是有优惠政策的,不但每平方米优惠300元,还可以免一年的物管费,并且可能对老客户提前售房。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徐建民律师说,一般预约销售书里如果确定了房子的面积、楼层、交房时间以及房价的话,那么在签合同时就应该按照这个预约书里的价格。但由于周女士的《预约登记书》里指出实际销售价以最后的合同价格为准,因此2300元/平方米的价格也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了。
很多消费者买房的时候都会遇到正式签约时价格上涨的问题,徐律师提醒消费者,登记书不等于正式合同,消费者签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条款,有疑问当场解决,以免后来受损失或产生纠纷。
每日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