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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涨水”近13平米 业主“无偿占据”多余面积

无忧房网 http://www.51fdc.com 2004-09-30 【推 荐】【评 论】【 小字】【站内搜索
■梗概:

由于开发商把隔断墙建在图纸标注的另外轴线上,造成了房屋格局改变,住户的房屋面积“涨水”。开发商认为这是合同的重大误解,起诉要求撤销与业主赵先生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要求赵先生将“无偿占据”的12.96平方米退还开发商。法院认为开发商的理由不成立,判决业主胜诉。

■详情:

2001年底,北京顺苑房地产公司与购房人赵先生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赵先生购买大兴区观音寺北里的一套商业用房。顺苑公司交房时,因实测面积超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面积14.02平方米,顺苑公司与赵先生签订了《补充协议书》,赵先生补交了超出的14.02平方米的房款。后顺苑公司发现将应建在2-12轴上的隔断墙建在2-14轴上,造成了格局的改变,赵先生的住房比设计的图纸多出12.96平方米。

后来,顺苑公司起诉称,我公司将应建在2-12轴上的隔断墙建在2-14轴上,造成了格局的改变。我公司认为此行为重大误解,起诉要求撤销与购房人赵先生签订的《补充协议书》,要求赵先生将依《补充协议书》占据的12.96平方米退还我公司,不得妨碍我公司按原设计规划施工,我公司与赵先生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交房义务,并据实结算房款。

法院认为,北京顺苑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赵先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是有效的,开发商认为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理由不足。这样的结果是开发商的失误造成的,开发商没理由要求赵先生把12.96平方米退还。最后,法院终审判决开发商败诉。

■提示:

赵先生的所遇面积涨水问题,是由于开发商盖楼时将图纸搞错,过错在开发商一方,责任应当由开发商来承担。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赵先生所购的房屋实测面积比约定面积多出的14.02平方米,超出合同约定的总面积的3%部分,赵先生有理由“照单全收”,不必为此补交房款。如果此时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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