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王某为开诊所于去年元月同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购买开发商坐落于某商务楼一层办公楼一套,合同约定交房期限为2004年6月11日,合同附件为房屋坐落平面图图纸,该图纸明确标明公用水管等设施。合同签订后,王某支付了首付款14万元后到建行办妥了按揭贷款手续。2004年6月10日,开发商通知王某去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王某发现所交付房屋的周边结构发生了变化,公用卫生间改成了物业办公室,公用水管也没有了,实际情况与图纸严重不符,无法实现开诊所的目的,于是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不同意,请问王某可以解除合同吗?
律师答复:王某要求解除合同是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王某所购买的商品房是用来开办诊所的,众所周知,开办诊所必须要有水,王某所购买的商品房,由于开发商单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将卫生间及水管去掉,使王某不能实现开诊所的合同目的,因此王某要求同开发商解除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开发商不同意解除,王某可向有管辖权的机构提起仲裁或诉讼解决。
其次,根据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商品房销售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第二款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第三款规定“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本案开发商变更房屋结构,既没有经规划、设计单位同意,也没有向王某通知,因此王某不仅可以要求解除同开发商的合同,而且还可要求开发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总之,开发商擅自变更合同,既违反了合同约定,也违背了法律规定,对此,王某依法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山东北极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德基
青岛日报
律师答复:王某要求解除合同是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王某所购买的商品房是用来开办诊所的,众所周知,开办诊所必须要有水,王某所购买的商品房,由于开发商单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将卫生间及水管去掉,使王某不能实现开诊所的合同目的,因此王某要求同开发商解除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开发商不同意解除,王某可向有管辖权的机构提起仲裁或诉讼解决。
其次,根据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商品房销售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第二款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第三款规定“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本案开发商变更房屋结构,既没有经规划、设计单位同意,也没有向王某通知,因此王某不仅可以要求解除同开发商的合同,而且还可要求开发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总之,开发商擅自变更合同,既违反了合同约定,也违背了法律规定,对此,王某依法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山东北极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德基
青岛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