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越来越“牛” 房地产开发商高价卖停车位惹争议
新闻事件
前天晚8时许,一辆宝马车“横卧”在福苑小区的门口,使小区的车开不进去也开不出来。110警车赶来后,对于这种情况也颇感棘手———宝马车主说不交11万元买车位物业不让停车,而物业说自己是按规定办事并无不妥。最后,经协调,物业同意先让“宝马”进车库歇息一晚,但要长久停车还是要买下车位。宝马车主仍认为:“停个车就要交11万?物业可以漫天要价吗?”
新闻背景
其实,“宝马”拒买“车位”一事只是这个事实的缩影:车位越来越“牛”了。一房地产开发商曾告诉记者,地下公用车库的使用经历了这样三个阶段:起初是随房赠送;积聚人气了,便改成收取租金;近几年,又改成出售,十多万元一个车位很平常。
好不容易买得起车了,眼看又买不起“位”了。地下车库“单卖”的做法合理吗?昨天,本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记者 巩合生)
青岛晚报
岛城楼盘车位几乎全“单卖”
记者对十余家楼盘销售商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车位“单卖”几乎是所有销售商的“集体行为”。
“金梦置业”的工作人员说,停车位是10.8万元一个,“库中库”售价为16.8万元。其他销售商报出的售价也大多数在10万元左右,最低的也售8万元,最高的则达到二三十万元。
记者了解到,购买的车库没有产权,而只有使用权,有的称使用年限为四五十年,也有的为70年。(记者 巩合生)
业主反对
市民孙先生也住在福苑小区,他买车已有两三年了,可是,近几个月来,他上下班总是不开车,而是选择步行、坐公交车或乘出租车。不是他不愿意开车,而是在家里无“立车之地”———物业公司规定,要使用车库,必须交纳11万元买下车位。
孙先生说,在此以前,车位是租给各个业主的,每月交纳150元租金即可,而在去年11月的一天,物业公司突然贴出一张告示,说车位不租了,改成出售了,要想使用必须花11万元买,“这11万是个什么概念?比许多人买的车都贵,当时卖房时可没说这车位必须购买才能使用,现在大家都住进来了,车都买了,便漫天要价,也太离谱了。”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福苑小区开发商麦迪绅房地产公司,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确实于去年11月份将车位由出租改成出售了,这是因为车位越来越紧张了:小区共有700多业主,私家车越来越多,而车位只有200个,明显不够用。该人士称,近两年来,在房产市场,车位“单卖”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了,该公司的价格只属于中等水平。记者在现场看到,在车位销售统计图上,代表“已售出”的红标已占一半左右。(记者 巩合生)
政府部门:缺少相关法律
⊙出售必须“确权”
记者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工程处了解到,车库可否“单卖”要看是否经过“确权”。一些有维护结构的,高度大于2.2米的,经过规划部门和消防部门确权的车库才可发《预售许可证》,否则不予发证。
⊙面积须未均摊
市物业办工作人员说,只要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在销售面积中未进行分摊,开发商又拥有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便可以销售。该人士称,以前有不少业主反映福苑小区车位“单卖”一事,经调查该小区的行为符合目前的规定。
⊙市场指导价格
记者从市物价局有关部门了解到,地下车库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在市场出售。至于价格,应该由市场来决定和调节。
⊙缺少相关法规
在采访中,各部门工作人员都提到,关于车位出售问题是一个很敏感很复杂的话题,据悉,车位“单卖”虽然已是一个既定事实,但背后并没有相关法规支持,物业办曾就此请示过建设部,但建设部态度比较模糊,从省到市也没有相关法规条例,一直是一个空白。(记者 巩合生)
律师:广告属合同要约
青岛清华苑律师事务所的徐德军律师说,《物业管理条例》对车位并无规定,也没有其他相关法规,目前认为地下车库车位是可以出售的。另外,有些房产商匆忙将“出租”变“出售”,业主一定要注意维权,看以前购楼时有没有和房产商关于车库的书面约定,售楼广告也不要忽视,它也是一个合同要约。(记者 巩合生)
专家:市场经济下的资源稀缺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书记方胜民教授认为,目前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使私家车骤增,因此车位成为了稀缺资源,价格必然要上涨,这也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但是,如果开发商盲目扩大车位开发规模,或者肆意抬高销售价格,都会扰乱整个市场秩序。(巩合生)
青岛晚报
前天晚8时许,一辆宝马车“横卧”在福苑小区的门口,使小区的车开不进去也开不出来。110警车赶来后,对于这种情况也颇感棘手———宝马车主说不交11万元买车位物业不让停车,而物业说自己是按规定办事并无不妥。最后,经协调,物业同意先让“宝马”进车库歇息一晚,但要长久停车还是要买下车位。宝马车主仍认为:“停个车就要交11万?物业可以漫天要价吗?”
新闻背景
其实,“宝马”拒买“车位”一事只是这个事实的缩影:车位越来越“牛”了。一房地产开发商曾告诉记者,地下公用车库的使用经历了这样三个阶段:起初是随房赠送;积聚人气了,便改成收取租金;近几年,又改成出售,十多万元一个车位很平常。
好不容易买得起车了,眼看又买不起“位”了。地下车库“单卖”的做法合理吗?昨天,本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记者 巩合生)
青岛晚报
岛城楼盘车位几乎全“单卖”
记者对十余家楼盘销售商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车位“单卖”几乎是所有销售商的“集体行为”。
“金梦置业”的工作人员说,停车位是10.8万元一个,“库中库”售价为16.8万元。其他销售商报出的售价也大多数在10万元左右,最低的也售8万元,最高的则达到二三十万元。
记者了解到,购买的车库没有产权,而只有使用权,有的称使用年限为四五十年,也有的为70年。(记者 巩合生)
业主反对
市民孙先生也住在福苑小区,他买车已有两三年了,可是,近几个月来,他上下班总是不开车,而是选择步行、坐公交车或乘出租车。不是他不愿意开车,而是在家里无“立车之地”———物业公司规定,要使用车库,必须交纳11万元买下车位。
孙先生说,在此以前,车位是租给各个业主的,每月交纳150元租金即可,而在去年11月的一天,物业公司突然贴出一张告示,说车位不租了,改成出售了,要想使用必须花11万元买,“这11万是个什么概念?比许多人买的车都贵,当时卖房时可没说这车位必须购买才能使用,现在大家都住进来了,车都买了,便漫天要价,也太离谱了。”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福苑小区开发商麦迪绅房地产公司,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确实于去年11月份将车位由出租改成出售了,这是因为车位越来越紧张了:小区共有700多业主,私家车越来越多,而车位只有200个,明显不够用。该人士称,近两年来,在房产市场,车位“单卖”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了,该公司的价格只属于中等水平。记者在现场看到,在车位销售统计图上,代表“已售出”的红标已占一半左右。(记者 巩合生)
政府部门:缺少相关法律
⊙出售必须“确权”
记者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工程处了解到,车库可否“单卖”要看是否经过“确权”。一些有维护结构的,高度大于2.2米的,经过规划部门和消防部门确权的车库才可发《预售许可证》,否则不予发证。
⊙面积须未均摊
市物业办工作人员说,只要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在销售面积中未进行分摊,开发商又拥有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便可以销售。该人士称,以前有不少业主反映福苑小区车位“单卖”一事,经调查该小区的行为符合目前的规定。
⊙市场指导价格
记者从市物价局有关部门了解到,地下车库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在市场出售。至于价格,应该由市场来决定和调节。
⊙缺少相关法规
在采访中,各部门工作人员都提到,关于车位出售问题是一个很敏感很复杂的话题,据悉,车位“单卖”虽然已是一个既定事实,但背后并没有相关法规支持,物业办曾就此请示过建设部,但建设部态度比较模糊,从省到市也没有相关法规条例,一直是一个空白。(记者 巩合生)
律师:广告属合同要约
青岛清华苑律师事务所的徐德军律师说,《物业管理条例》对车位并无规定,也没有其他相关法规,目前认为地下车库车位是可以出售的。另外,有些房产商匆忙将“出租”变“出售”,业主一定要注意维权,看以前购楼时有没有和房产商关于车库的书面约定,售楼广告也不要忽视,它也是一个合同要约。(记者 巩合生)
专家:市场经济下的资源稀缺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书记方胜民教授认为,目前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使私家车骤增,因此车位成为了稀缺资源,价格必然要上涨,这也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但是,如果开发商盲目扩大车位开发规模,或者肆意抬高销售价格,都会扰乱整个市场秩序。(巩合生)
青岛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