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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规范(暂定名)》,将在“五·一”前后施行

无忧房网 http://www.51fdc.com 2005-04-06 【推 荐】【评 论】【 小字】【站内搜索
向施工不规范者亮红灯

    据悉,由建设部编制的国内首部专门针对居民住宅建筑的强制性规范——《住宅建筑规范(暂定名)》征求意见基本结束,正式版本将在今年“五·一”前后施行,未来不符合规定的住宅将无法开工。

    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迅猛发展,购房者对于住宅建筑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迫切需要从住宅的总体性能出发,为居民住宅建筑制定更加详细更加严格的统一规范。

    记者就此采访了青岛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王春,他说:“此前我国虽然颁布了一些关于住宅建筑标准的文件,但许多技术要求都是既适用于住宅也适用于其它建筑,针对性不强,也很难明确住宅建筑特点和要求,同时还涉及到住宅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有关的技术要求,没能明确强制执行。”

    国内标准多是方法性条款,仅具有指导、推荐作用;而国外同类标准均为性能、目标性条款,即技术法规,具有强制性。另外,国内以往的住宅建筑标准比较零散,在许多文件中都有涉及,相关企业在查找时非常不便。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WTO的透明性规则要求国内有关规定必须是公开而容易了解的。这时候,制定一部统一的住宅建筑规范,无论对国内企业还是国外企业,都是十分必要的。

    据悉,该《规范》从住宅的性能、功能和目标的基本技术要求出发,在现有强制性条文和现行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住宅的防火与疏散、建筑节能等方面的详细规定,提出了对住宅建筑的强制性要求。

解读新《住宅建筑规范》

    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陈建国,给记者介绍了国内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发展历程,大体概括为四个阶段:上世纪70年代国家出台过一个建筑设计的统一标准;1986年国家计委颁布过一个《住宅建筑设计规范》;12年后于1999年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局发布了新的《住宅设计规范》;现在,最新的《住宅建筑规范》即将问世。

    陈建国建筑师认为,新版本将变得更“厚”。与过去版本相比较,拟出台的《住宅建筑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针对目前居民建筑作出了一系列强制性规定,对诸多细节都做了详细规定,呈现出三方面特点:

    更加贴近市场

    近些年来房地产市场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对住宅建筑设计提出了诸多新要求——从“满足基本居住功能”过渡到“追求建筑品质和生活质量”。新《规范》充分考虑了这些变化,经过认真调研和分析,将更加贴近市场,更加符合老百姓的需求。如1999年版本将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并规定了其居住空间个数和最小使用面积,例如两居室最小34平方米等,这些在新《规范》中将被取消。

    陈建国建筑师认为,取消这一限制是市场化的结果。现在住宅产品日趋多元化,从前几年小户型流行到现在大户型走俏,都是消费者不同需求的正常体现。具体执行中很多住宅都已经突破了1999年《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因此,再对居室总面积做出规定已经不合时宜。更重要的是,这是一部强制性技术法规,对于住宅设计中比较个性化的地方不宜做出硬性规定。



    关注建筑细节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范中专门辟出章节,对住宅的无障碍设施做出具体而详细的规定。例如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公共走道、候梯厅等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其中,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建筑入口的门不应采用力度大的弹簧门;在旋转门一侧应另设残疾人使用的门等。“显然,《规范》充分考虑了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的生活需求,对建筑细节的关注,其实是对‘人’本身的关注”,陈建国建筑师强调说,“人性化———将成为一项重要的‘建筑材料’,‘以人为本’应该也必须渗透到我们所居住的建筑。”

    规范中小户型

    新《规范》中有这样的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间朝向获得日照;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外窗;套内空间应配置能提供与其使用功能相适应的照度水平的照明设备。套外的门厅地面照度不小于100x,电梯前厅地面照度不小于75x,走廊地面照度不小于50x,楼梯地面照度不小于30x。

    这些规定对单身公寓和回迁房的影响非常大。因为单身公寓和回迁房往往户型比较小,很多单套的房子处北向,根本得不到日照。以前的“回”字形和“井”字形住宅,因达不到《规范》规定的光照要求也将被淘汰。

    “很显然,该规范将直接限制回迁房和单身公寓等中小户型设计,朝北的户型将被‘挤’出市场,这部分空间或许只能做电梯井或者通道使用”,陈建国建筑师对记者说,“购买单身公寓和回迁的住户,往往经济实力有限,而今后将大大提高小户型的采光等设计标准,这对小户型房产的购买者来说是件好事。”

新《规范》变“厚”了 ———《住宅建筑规范》的新变化

    与过去版本相比,新《规范》更全面、更详细,对住宅建筑的设计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做出了强制性规定,使建筑师在制定建筑设计方案时有了更明确的依据,但最终受益的将是老百姓,将是我们整个社会。

  在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记者与副总建筑师陈建国一起将1999年《住宅设计规范》与即将实施的《住宅建筑规范》作了详细比较。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新《规范》有了很大变化,并且增加了很多内容,通俗的说就是比以前更“厚”了,主要体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至少一个朝向获得日照

    由于设计上存在缺陷,目前一些塔楼阴面的房子有的整日见不到阳光。新《规范》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朝向或者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外窗。

    非日照朝向的住宅,居室开窗的外墙与其他建筑应保持一定距离,当相邻的其他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时,水平间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栋距)不应小于相邻其他建筑高度的1/2。

    卫生间不得小于3平方米

    从1999年版本《住宅设计规范》中可以看出,卫生间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小于3平方米,这更多的是对建筑设计起了指导作用,但在新《规范》中却统一做出硬性规定:卫生间不得小于3平方米。

    另外,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卫生间地面应有防水构造和便于洁具更换的措施;每套住宅应按使用功能,在卫生间布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等的位置;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在厨房内。

    绿地率不应低于30%

    《规范》中明确规定,新建小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公共绿地总指标应达到,1000~3000人规模的小区不少于0.5平方米/人,且至少应包括一个面积不小于0.04hm2(hm2指百米平方即为公顷)的中心绿地;10000~15000人的规模不应少于1m2/人,至少应包括一个面积不小于0.4hm2的中心绿地。

    此规定将使小区建设从前期规划设计开始走上“规范”之路,为城市小区提供足够的“绿肺”,更加符合社区居民渴望绿色与回归自然的需求。

    使用年限不应低于50年

    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50年,住宅设计的重力荷载、雪荷载、风荷载、地震作用的设计基准期不应低于50年;严禁在危险地段建造住宅建筑。

    另外,《规范》还用专门章节对建筑的采光照明、室内空气品质、防火与疏散、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与极限都做了详细规定,并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必须做到环保与节能、安全与健康。

记者 刘海亮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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