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时 相差的建筑面积有无优惠政策?
问:李先生有老房一处(约30平方米),可能面临拆迁,拆迁安置时如果要购买8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处。请问其中相差的50平方米有无优惠政策?李先生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或普通商品房购买人范围?
答:根据《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拆迁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拆迁人应当按照货币补偿方式结算的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提供价款相当的房屋给被拆迁人。房屋价款与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存在差价款,应当结算差价款。”因此李先生在以房屋补偿方式购买拆迁安置的房屋时,可以享受按照货币补偿方式结算的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限度内的优惠,其余则需要补交差价款。
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是(一)符合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二)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的;(三)申请人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青岛市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一)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二)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三)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山东北极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乐
答:根据《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拆迁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拆迁人应当按照货币补偿方式结算的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提供价款相当的房屋给被拆迁人。房屋价款与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存在差价款,应当结算差价款。”因此李先生在以房屋补偿方式购买拆迁安置的房屋时,可以享受按照货币补偿方式结算的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限度内的优惠,其余则需要补交差价款。
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是(一)符合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二)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的;(三)申请人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青岛市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一)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二)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三)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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