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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房市违规十四条 四大“价格陷阱”暴露

无忧房网 http://www.51fdc.com 2005-04-26 【推 荐】【评 论】【 小字】【站内搜索
记者昨天从市物价检查所获悉,经过调查取证,物价部门已对本市部分房地产价格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发现多个“价格陷阱”。

本月初,本市价格主管部门公布“房市价格违规14条”。截至昨天,各类房价投诉咨询件已达1169件。其中,已通过来信或来访进行举证的有93件。据悉,一些房产中介公司,如上海宏森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曲阳店、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张杨路分公司等,主动自查自纠,将多收价款全额退还给了投诉人。



记者从物价检查机构了解到,已查处的案件暴露出房地产市场价格的种种陷阱。

陷阱一:交易取消强收中介费。按规定,房产经纪机构在办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收取中介费。而部分房地产经纪公司在交易取消的情况下,仍向委托购房者收取中介费。

陷阱二:中介费外加收其他费用。房产中介费最高收费标准应为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有些中介在此之外擅自向下家收取维修基金。

陷阱三:明码标价有猫腻。房产销售商在售楼处仅标明所售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每平方米单价,未标明分摊面积、套内面积和价格有效期等,涉嫌价格欺诈。

陷阱四:中介费用付清后不履行义务。房产中介公司在交易达成、费用缴清多时后,仍未替购房者办妥物业维修基金的过户手续,构成违约。

物价部门提醒消费者,已发现不少投诉的书面证据已经灭失,仅有口头承诺将给查处带来很大难度,购房应注意保存相关材料。如遇房产价格纠纷,可拨打12358电话投诉、咨询。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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