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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房产市场 楼盘销售得“挂牌”上岗

无忧房网 http://www.51fdc.com 2005-05-10 【推 荐】【评 论】【 小字】【站内搜索
    市建委出台政策规范房产市场,记者探访发现多数企业尚未执行

  现场     多数楼盘无“牌”卖房

    市建委的通知已下发整整一个月,各房地产企业的执行情况如何呢?近日,记者走访了华侨·瑞纳康都、TOP·颐和国际、都市假日公寓、贵和新园、四季景园等楼盘的售楼处,发现这几家企业无一照办,有些售楼处如TOP·颐和国际、都市假日公寓、贵和新园等,干脆连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证件都不对外明示。

    在TOP·颐和国际的售楼处,记者问预售证是否齐全、为什么不上墙公示,工作人员笑着回答:“反正证件都齐了,何必非要公示”;在都市假日公寓售楼处,工作人员称,知道这些证件都应该挂出来给消费者看,但公司就是没有照做;而在贵和新园售楼处,虽然前几天早报曾予曝光,但售楼处依然不见服务承诺牌,销售人员还告诉记者,虽然公司已对外做宣传,但实际上该项目还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目前还不能对外销售。



    相比较而言,有些售楼处则要规范得多。如在江山帝景售楼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都显眼地挂在墙上,而在用来签合同的桌子上,一张A3纸大小的《购房流程》也显眼地压在玻璃桌面下,准备签定合同的购房者,一低头就能看到上面的提醒服务。虽然与建委要求的100厘米(长)×80厘米(宽)还有很大差距,但在目前,能做到这一步的企业也是凤毛麟角。

    对于此事,BOBO公寓的销售经理李军表示,悬挂服务承诺牌有利于监督开发商的经营行为,敦促销售人员的销售工作,对企业也是件好事。

    访谈     售楼失诚信曝光没商量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市场处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专访时介绍,这一规定是强制性规定,各售楼处必须照办。

    该负责人介绍,从他们平时接听的消费者投诉电话来看,消费者普遍对购房流程掌握不清,有些购房者甚至连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都不过问,就盲目地签定了购房合同,结果导致许多纠纷。开发管理局下发这项通知,就是要规范开发商的销售行为,同时对消费者的购房行为进行指导和服务。对那些不悬挂服务承诺牌和服务告知牌的企业,消费者在决定购买其房屋前尤其要注意,避免上当受骗。

    过不了多久,开发管理局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对履行承诺、诚信经营的企业,记入诚信档案,在媒体和网站上进行公告,并对诚信企业在资质年检、项目资本金监管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招投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失信、有效投诉得不到解决的企业,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并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违规销售或存在欺诈行为的开发商,购房者可拨打电话5933935、5935033,向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举报。

    服务承诺牌

    一、依法办理商品房销售手续。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决不销售,不以任何形式收取预订款。

    二、不采取返本销售或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不承诺物业升值或投资回报。

    三、商品房宣传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准确。

    四、不签订虚假售房合同和虚假按揭,不搞一房两售。

    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杜绝使用不平等格式的“霸王条款”。

    六、保证商品房质量合格。按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依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进行保修。

    七、商品房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不一致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合同未作约定的,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八、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地产权证。

    九、售后服务管理措施到位。以上内容有删节(编者注)

    服务告知牌

    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提醒购房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前,建议查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购房者在售楼处可以查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的出卖人与预售许可证上的售房单位应当保持一致。

    三、商品房由中介公司代理销售的,购房者有权要求代理公司出具开发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四、购房者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行为的,不应购买,并可向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举报:

    1.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

    2.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内部认购、收取房号保留金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

    五、签约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遇到霸王合同,购房者有权拒绝签订,并向开发管理部门反映情况。监督电话:5933935 5935033

    新闻背景     承诺告知 一样不能少

    近来,购房者对商品房质量、面积、产权证办理等方面的投诉较多,对商品房销售中出现的虚假广告、霸王条款、一房多售等问题反映强烈。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4月11日,市建委向各房地产企业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建立服务承诺和服务告知制度,将服务内容上墙明示。

    所谓服务承诺和服务告知制度,是指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时,要向社会公开承诺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把购买商品房应当注意的事项告知购房者,以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企业文化、经营特点,结合参考标准自行制作服务告知牌和服务承诺牌,在售楼处明显位置悬挂。服务承诺牌的规格是100厘米×80厘米。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售楼处要明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证件和文件,提高商品房销售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购房者的知情权。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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