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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房子归继母 女儿提前索遗嘱难坏健康老两口

无忧房网 http://www.51fdc.com 2005-06-30 【推 荐】【评 论】【 小字】【站内搜索
  晚报讯 “女儿整天逼我做房子公证,将户头公证到她们名下,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昨天,伊春路75岁的杜老汉打来热线求助。

    据老人介绍,他与现在的妻子结婚9年了,两人相依为命,互敬互爱,生活很幸福。妻子是安徽来的,她的子女都在安徽。现在两老人这处套四的房子让杜老汉的两个女儿放心不下。前几天,两女儿将他拉到一边,要他做个公证:所有房子都属杜老汉的,与继母无关。姐妹俩的要求让杜老汉犯难,如果现在做了公证,万一自己先走一步,老伴上哪去住,再回安徽老家根本不合适;不做公证俩女儿又不高兴。


    杜老汉老伴告诉记者,姐妹俩无非怕她分一半的财产,实际上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她的子女在安徽都已成家立业,根本没人想到这边的财产,她的子女还专门为此事写了一份保证书,但这姐妹俩都不放心,一直催着老伴去做房产公证。尤其让老人伤心的是,其中一个女儿还锁了一间房子,他们想拿点东西都不方便。

    “这种情况在再婚老人中比较常见,有的子女怕新来的继(父、母)分财产,往往先做了婚前财产公证。”据市老龄委老年人权益处姓宗的工作人员介绍,关于老年人再婚面临的阻力,以前子女是顾及面子,现在都顾及“票子”,尤其是老人的房产。

    山东康辉律师事务所徐健律师认为,子女干涉老人处分财产的权利是不应该的,老人有追求自己幸福生活的权利,其财产可自由支配,并不受他人干涉。房子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杜老汉先过世的话,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他的老伴同样可以参与财产分配,割除自己一半后再与其子女平等一同分割房产。(记者 王汉峰)

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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