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市民分家分出办证难题
房子有个温暖的称呼叫“家”,它可以遮风避雨,也可以为亲情保温。然而人生总有悲欢离合,当一段感情走到了尽头,家的概念分崩离析,房子也就重新成为冷冰冰的财产,需要分而有之。一纸判决书下来,多年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两口子,还要为房子归属算笔细账。这不,市民叶女士(化名)就为了给离婚后分得的房产办证的问题犯了愁。
●案情回放:离婚离出麻烦事
叶女士家是套二房,2003年她与丈夫离婚,法院判决,大房间归丈夫所有,小房间归叶女士和儿子所有,其他面积,包括厕所、走廊、厨房双方共同共有。叶女士想,房子虽小,既然判给自己,就应该拥有对它的所有权。可房产证只有一本,且产权人是前夫的。于是,她咨询了房产交易中心,得到的答复是,她可以拥有房产的共有权,只是要把房产证原本交上去,给他们换成两个证,即主证和副证,就可以了。但这必须经现产权人签字同意。没办法,叶女士只好去找前夫商讨,结果被拒绝了。
对此,叶女士认为,既然离了婚,自己虽然拥有房屋的部分产权,但却没有最有说服力的产权证明,实际产权还是掌握在前夫的手里,假如遇到房屋拆迁或其他问题,她担心自己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
●律师支招:起诉前夫履行义务
对于叶女士的情况,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的国丰华主任认为,叶女士要办理共有权证的想法是正确的,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之举。虽然法院判决书可以证明双方各自对房产的拥有权利,但这都属于没有经过公示的内容,而真正公示的内容是原来的房产证。叶女士的前夫有可能利用房产证将房产出售或在拆迁的时候独享利益。而如果叶女士办理了共有权证,前夫想要出售房屋,就需要经过叶女士这一关,她的权益就有了保障。
但国丰华同时也指出,即使叶女士的前夫同意,叶女士的共有权证的办理可能还有些困难。因为从法院的判决上,叶女士和丈夫各自拥有了一个房间的所有权,而共有的部分只是厨房、卫生间和走廊,要办理共有权证,需要对双方各自在房产中所拥有的比例进行判断,而从判决书上,这一问题很难得到直接答复。房产部门既不可能为双方各自拥有的一个房间办两个独立的产权证,再为共有部分办一个共有权证,也不可能在双方没有认可的情况下,将房产一分为二,让双方各自拥有。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认为,叶女士要解决办证问题首先要继续和前夫协商,确认双方各自拥有的房产比例,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证,或者再起诉讼,让法院从中判决或督促其前夫履行义务。
半岛都市报
●案情回放:离婚离出麻烦事
叶女士家是套二房,2003年她与丈夫离婚,法院判决,大房间归丈夫所有,小房间归叶女士和儿子所有,其他面积,包括厕所、走廊、厨房双方共同共有。叶女士想,房子虽小,既然判给自己,就应该拥有对它的所有权。可房产证只有一本,且产权人是前夫的。于是,她咨询了房产交易中心,得到的答复是,她可以拥有房产的共有权,只是要把房产证原本交上去,给他们换成两个证,即主证和副证,就可以了。但这必须经现产权人签字同意。没办法,叶女士只好去找前夫商讨,结果被拒绝了。
对此,叶女士认为,既然离了婚,自己虽然拥有房屋的部分产权,但却没有最有说服力的产权证明,实际产权还是掌握在前夫的手里,假如遇到房屋拆迁或其他问题,她担心自己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
●律师支招:起诉前夫履行义务
对于叶女士的情况,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的国丰华主任认为,叶女士要办理共有权证的想法是正确的,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之举。虽然法院判决书可以证明双方各自对房产的拥有权利,但这都属于没有经过公示的内容,而真正公示的内容是原来的房产证。叶女士的前夫有可能利用房产证将房产出售或在拆迁的时候独享利益。而如果叶女士办理了共有权证,前夫想要出售房屋,就需要经过叶女士这一关,她的权益就有了保障。
但国丰华同时也指出,即使叶女士的前夫同意,叶女士的共有权证的办理可能还有些困难。因为从法院的判决上,叶女士和丈夫各自拥有了一个房间的所有权,而共有的部分只是厨房、卫生间和走廊,要办理共有权证,需要对双方各自在房产中所拥有的比例进行判断,而从判决书上,这一问题很难得到直接答复。房产部门既不可能为双方各自拥有的一个房间办两个独立的产权证,再为共有部分办一个共有权证,也不可能在双方没有认可的情况下,将房产一分为二,让双方各自拥有。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认为,叶女士要解决办证问题首先要继续和前夫协商,确认双方各自拥有的房产比例,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证,或者再起诉讼,让法院从中判决或督促其前夫履行义务。
半岛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