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智能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青建办字〔2005〕70号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青岛市智能建筑工程
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业各部门、单位,各开发、设计、监理、施工、物业管理及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智能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在执行工程中,若有何建议,请及时与市建委联系。
联系部门:市建委科技外经处,联系电话:85785830,联系人:张阵文。
附件: 青岛市智能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智能建筑 暂行办法 通知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8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