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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收房折射行业诸多问题 对抗能否改变楼市?2

无忧房网 http://www.51fdc.com 2005-09-12 【推 荐】【评 论】【 小字】【站内搜索
  紫金长安: 近半数业主集体拒绝收房

  城市:北京


  时间:2005年4月

  拒收理由:业主对开发商设定的收房程序以及一些条款约定不满。

  影响指数:★★★★

  眼球聚焦:紫金长安创造了一个销售奇迹,未正式开盘已几乎销售一空,开盘之日几乎等于收官之日,但却出现了近1/2的业主集体拒绝收房。

  故事:

  2005年4月,曾经创下北京楼市销售奇迹的紫金长安出现了400业主集体拒绝收房的事件。据报载,按紫金长安的房屋销售合同,2005年4月30日之前为收房时间,业主应该在4月21日到4月30日之间进行收验房程序。但有业主发现,在去了售楼处之后发现门口贴了一个收房流程,流程规定业主收房的时候,首先要签收三个文件:《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临时公约》。只有签收了这些文件,收房程序才能继续进行,才能真正的进入验房的阶段。

  有人称,这个“领文件然后开始验房的手续”程序看似简单却内藏玄机,例如《住宅质量保证书》就详细规定了开发商和业主在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后的各种权利义务的处理方式,在《保证书》的附则里还有这样一个条款:“买受人领取本保证书表明其已阅读、理解、并接受保证书的内容”。这意味着签收文件之后,开发商将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在业主的角度而言,似乎隐含不利之处。


  据说,更让业主普遍无法接受的是,《业主临时公约》里把地下车库(已售车位除外)的所有权明确划归了“建设单位”所有,此外还有不少有争议之处,比如贷款业主收房时必须由开发商代缴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等。

  因此,这样的情况似乎让很多业主无法接受,所以出现总共900多户业主的紫金长安就有400多户拒收房屋的现象,开发商也一度把收房时间推迟到5月下旬,但是收效一般。

  紫金长安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这样的收房程序在北京属于惯例,而对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由开发商代收的事情,这也属于一个行规问题,万一业主不交的话,开发商要长期对房屋承担担保责任,这是全国开发商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地产SHOW》解读:在紫金长安400多户业主集体拒绝收房的举动中,也许最值得关注的是拒绝收房的原因,他们更多不满的是收房的程序而非小区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问题,表明业主思考的方式已经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

  华龙苑: 300业主集体拒绝收房

  城市:北京


  时间:2005年6月4日

  拒收理由:认为一些手续办理不该成为收房条件、不满开发商收取燃气初装费等。

  影响指数:★★★

  眼球聚焦:近300名业主共同参与,声势颇为浩大。

  故事:

  据报道,近300名华龙嘉园的业主因对收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感到不满,于2005年6月4日集合到华龙苑二期“华龙嘉园”入住办理处门口,以集体拒绝收房的方式表达对开发商“虚假承诺”的强烈抗议,此后,华龙嘉园“集体收房维权小组”的代表与开发商进行了长达五小时的谈判。

  2005年5月底,业主陆续接到开发商的收房通知,但在收房的过程中,发现开发商交出的房屋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有:手续办理该不该成为收房条件;收取燃气初装费是否合理;防盗门质量是否过关等。此外,华龙苑二期集体收房维权小组还对小区围墙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小区车位不足以及绿地面积不足等多项问题,与开发商进行交涉。

  针对业主的这些问题,开发商方面相应一一作了解释。开发商方的代表表示:办理产权及相关手续程序复杂,开发商是出于方便业主而代办,业主可以选择自行办理,但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政府交纳相关税费,则是业主自己的责任;远郊没有开通市政燃气,就需要有投资商投资建气站来向周边地区供应,当然要收取燃气建设费;华龙苑二期所有住户的防盗门都是经过国家有关质检部门审查合格的。

  开发商还表示,有诚意与业主进行探讨,出现的问题假如是由开发商失误所致,一定会给业主们一个圆满的答复,但同时希望大家都多为对方考虑,不要一味地提出一些不具有操作性的问题。如果实在不能达成共识,可以考虑用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

  《地产SHOW》解读:这些年来,业主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就本小区的问题而言,倘若放在前些年,或许不少人就认了,但现在的业主不依不饶,坚持“抗议”,毫无疑问,这类“拒绝收房事件”的增多,确实会让开发商更加自律。

  上地佳园: 收房时没取得竣工备案表

  城市:北京


  时间:2004年4月

  拒收理由:业主发现开发商还没取得竣工备案表,而且公摊面积增加了。

  影响指数:★★

  眼球聚焦:没有竣工备案表就通知业主收房,公司将按合同支付违约金,但已办理好入住手续的业主就不能获取违约金了。

  故事:

  据报道,2004年4月3日,60名左右的上地佳园业主在小区内集合商议,并达成一致的意见,认为上地佳园开发商还没取得竣工备案表,不具备收房条件,所以不能收房。

  据了解,上地佳园的开发商在跟业主约定的收房日期是2004年3月30日,在此前口头通知业主收房。但业主此时发现开发商连竣工备案表都没有取得,还出现了不少业主的公摊面积都莫名其妙地增加了。因此,4月3日一些业主便自发组织起来共同商议,在决定拒绝收房之后,大家来到上地佳园的售楼处,向开发商提出了20多个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为何在没有取得竣工备案表就口头通知业主收房;公摊面积增加太多,但开发商拒绝提供实测面积报告书的全套;对银行按揭的业主,把缴纳产权证代办费、物业费、契税、大修基金作为收房的条件,是否合理;开发商擅自改变公共部分的装修标准等等。

  有人称,其实在4月3日的集会前,已经有65户业主组织了第一次集体收房,并与开发商进行了两次交涉。上地佳园总共有998户业主,当时已有200户左右的业主收房,但大多数已经收房的业主,都不知道开发商并不具备收房条件。也有业主反映,收房时发现公摊面积增长13.3%。

  相关信息则表明,开发商方面当时作了解释:在电话通知业主收房时,已先行告知还没取得竣工备案表,但考虑部分业主入住意愿心切,还是发了入住通知。没有竣工备案表就通知业主收房,公司将按合同支付违约金,但是已经办理好入住手续的业主就不能获取违约金了。至于产权证代办费、契税等问题,如果业主不想缴纳,也可以不缴,只需签一个承诺书。

  《地产SHOW》解读:这起业主集体拒绝收房事件颇有成效,开发商作了让步,并承诺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对于那部分力争的业主,算是有所安慰吧。

  拒收影响:促进楼市和谐

  一次次集体拒绝收房举动,必将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和开发商警醒,从而让楼市趋向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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