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国税总局启动新调控 房产税收已再无悬念
时间节点是2006年1月。
这是一个对房地产税收调控加速的信号,并且,指向很明确。在1月8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将对8个行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这些行业的税收立法工作,房地产业位列其中。
而就在此前的1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刚刚通过官方网站发出通知,从今年开始对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地下建筑征收房地产税。
至此,业界对于今年房地产调控发展方向的三大预测之一:税收,已再无悬念。
新税制将涉及不动产闲置税、豪宅税
“国家税务总局对地下建筑征收房地产税可看作是政府对房地产税的试水。”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尹中立说,地下建筑所涉及的范围及利益群体相对而言要少许多,“接下来,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就会扩大到其它的物业类型,这是趋势。”他还指出,目前国内的房地产税制存在严重的缺陷,增加房地产转让的所得税负担、抓紧出台不动产税应是税收部门的当务之急。
1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出的通知规定,对于出租的地下建筑,将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而对于自用的地下建筑,分三种情况计算征税。它们分别是,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地产税。
一石激起千层浪,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很低调,但新税制如何征收的猜测已甚嚣尘上。
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新房产税可能会涉及征收不动产闲置税,以及高档豪宅可能要收较高的税等,“目前,有关房地产税的制订还在一个探索和研究的过程中,方案还没有出来,具体出台也没有时间表”。
“据我判断,新的房地产税将有可能打组合拳,从结构上进行全面调整。”北京蓝石房地产顾问公司总经理李春平说,新的房地产税将不会是对原有土地税制的单一调整,有可能将从增加税种、提高原来税收的额度和比例,以及税收政策的落实和监管上“多管齐下”地进行调整。
“目前,有关新的房地产税有两种说法,一是取消土地出让金,改为房地产税,另一种则是不取消土地出让金而另外增加房地产税。”北京中原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杰向记者透露,关于征收的范围也是众说纷纭,“一种说法是只对工建项目征收,对住宅并没有考虑;另一种说法是对工建项目和第二套住宅进行征收,第一套住宅暂时不会征收房地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内部人士表示,业界所有的推测与评论目前尚没有定论。但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房地产的拥有者”。对开发商而言,拥有地块而没有修房,或房屋建成但尚未交易,均需交纳税款;对房屋的拥有者而言,将分批次为拥有的房屋交纳税款。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
中国经济网
这是一个对房地产税收调控加速的信号,并且,指向很明确。在1月8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将对8个行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这些行业的税收立法工作,房地产业位列其中。
而就在此前的1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刚刚通过官方网站发出通知,从今年开始对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地下建筑征收房地产税。
至此,业界对于今年房地产调控发展方向的三大预测之一:税收,已再无悬念。
“国家税务总局对地下建筑征收房地产税可看作是政府对房地产税的试水。”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尹中立说,地下建筑所涉及的范围及利益群体相对而言要少许多,“接下来,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就会扩大到其它的物业类型,这是趋势。”他还指出,目前国内的房地产税制存在严重的缺陷,增加房地产转让的所得税负担、抓紧出台不动产税应是税收部门的当务之急。
1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出的通知规定,对于出租的地下建筑,将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而对于自用的地下建筑,分三种情况计算征税。它们分别是,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地产税。
一石激起千层浪,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很低调,但新税制如何征收的猜测已甚嚣尘上。
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新房产税可能会涉及征收不动产闲置税,以及高档豪宅可能要收较高的税等,“目前,有关房地产税的制订还在一个探索和研究的过程中,方案还没有出来,具体出台也没有时间表”。
“据我判断,新的房地产税将有可能打组合拳,从结构上进行全面调整。”北京蓝石房地产顾问公司总经理李春平说,新的房地产税将不会是对原有土地税制的单一调整,有可能将从增加税种、提高原来税收的额度和比例,以及税收政策的落实和监管上“多管齐下”地进行调整。
“目前,有关新的房地产税有两种说法,一是取消土地出让金,改为房地产税,另一种则是不取消土地出让金而另外增加房地产税。”北京中原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杰向记者透露,关于征收的范围也是众说纷纭,“一种说法是只对工建项目征收,对住宅并没有考虑;另一种说法是对工建项目和第二套住宅进行征收,第一套住宅暂时不会征收房地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内部人士表示,业界所有的推测与评论目前尚没有定论。但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房地产的拥有者”。对开发商而言,拥有地块而没有修房,或房屋建成但尚未交易,均需交纳税款;对房屋的拥有者而言,将分批次为拥有的房屋交纳税款。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
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