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安防小区瑞士花园出命案 开发商物业推责任
开发商承诺小区配套电子巡更、电子篱笆等先进安全防卫系统,物业公司也承诺
保安全天巡逻,有了如此先进、周全的安全保卫措施,小区仍有业主遭人毒手。
被害人家属认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却持有异议,小区命案究竟谁来担责?日前,有关部门已经受理此案。
事件 智能安防小区发生命案
被害人家属王女士称,按照开发商售房时的承诺,她所居住的瑞士花园小区配备多重智能安保设施,诸如电子篱笆红外线探测器等,只要有人跨越安全防范区域,或住户家中有人非法侵入时,防卫系统会自动报警。有了这些智能安保系统,以及物业公司承诺的全天保安巡逻等严密安防措施,她以为居家安全无忧,可结果出乎她的意料。小区入住不到2年,在王女士不在家的大白天,古稀之年的父母遭歹人杀害,家中财物也失窃了。
王女士反映,小区设有智能安保系统,警方却没能从小区物业提供的监控录像中寻找有效线索。从警方现场调查的情况来看,开发商承诺的某些智能安防系统,可能没有安装或者没有启用。王女士就此认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青岛鲁房物业管理中心存在违约,未能按照售房承诺配套相应的智能安防系统,物业公司未能做到24小区保安巡逻等安全保卫责任。
然而开发商及物业公司都不认为自己存在过错,不应该承担被害人家属的赔偿责任。
各方观点
智能安防小区发生命案,开发商、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或如何担责,记者采访了各界人士。
市开发局: 承诺不兑现要做不良记录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的有关人士指出,如果开发商售房时承诺小区配套先进的智能安全防卫系统,并写入合同,或向业主提供相应文字性说明材料,但房屋交付后,开发商没有按承诺做到,不论是否导致小区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他们将对开发商进行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开发经营活动。
开发商使用广告宣传小区各种先进的智能安全防卫系统,但不能如约配套,说明该广告存在虚假,工商部门对此进行查实,就可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市物业办: 发生重大事故不核发资质
市物业办的有关人士称,根据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如果企业在日常物业管理行为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资质管理部门有权不予核发该公司第二年的物业管理资质。
按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进行管理,必须按该承诺兑现,否则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在认为物业公司违约时,业主应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同时该证据应当得到法院的认同,如果业主因此遭受损失要求赔偿,业主可由法院最终确定是否赔偿及赔偿额度。
律师: 责任应视因果关系而定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陈洁律师认为,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承担责任,首先要审查其是否有过错,其次要看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物业公司实施安全防范措施是其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尽义务。若物业公司未完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从而导致业主损害的,物业公司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尽管业主的损害是因犯罪分子造成的,但如果开发商、物业公司的过错与业主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那他们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杨超/文 呈晓/图)
青岛早报
保安全天巡逻,有了如此先进、周全的安全保卫措施,小区仍有业主遭人毒手。
被害人家属认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却持有异议,小区命案究竟谁来担责?日前,有关部门已经受理此案。
被害人家属王女士称,按照开发商售房时的承诺,她所居住的瑞士花园小区配备多重智能安保设施,诸如电子篱笆红外线探测器等,只要有人跨越安全防范区域,或住户家中有人非法侵入时,防卫系统会自动报警。有了这些智能安保系统,以及物业公司承诺的全天保安巡逻等严密安防措施,她以为居家安全无忧,可结果出乎她的意料。小区入住不到2年,在王女士不在家的大白天,古稀之年的父母遭歹人杀害,家中财物也失窃了。
王女士反映,小区设有智能安保系统,警方却没能从小区物业提供的监控录像中寻找有效线索。从警方现场调查的情况来看,开发商承诺的某些智能安防系统,可能没有安装或者没有启用。王女士就此认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青岛鲁房物业管理中心存在违约,未能按照售房承诺配套相应的智能安防系统,物业公司未能做到24小区保安巡逻等安全保卫责任。
然而开发商及物业公司都不认为自己存在过错,不应该承担被害人家属的赔偿责任。
各方观点
智能安防小区发生命案,开发商、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或如何担责,记者采访了各界人士。
市开发局: 承诺不兑现要做不良记录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的有关人士指出,如果开发商售房时承诺小区配套先进的智能安全防卫系统,并写入合同,或向业主提供相应文字性说明材料,但房屋交付后,开发商没有按承诺做到,不论是否导致小区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他们将对开发商进行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开发经营活动。
开发商使用广告宣传小区各种先进的智能安全防卫系统,但不能如约配套,说明该广告存在虚假,工商部门对此进行查实,就可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市物业办: 发生重大事故不核发资质
市物业办的有关人士称,根据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如果企业在日常物业管理行为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资质管理部门有权不予核发该公司第二年的物业管理资质。
按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进行管理,必须按该承诺兑现,否则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在认为物业公司违约时,业主应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同时该证据应当得到法院的认同,如果业主因此遭受损失要求赔偿,业主可由法院最终确定是否赔偿及赔偿额度。
律师: 责任应视因果关系而定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陈洁律师认为,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承担责任,首先要审查其是否有过错,其次要看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物业公司实施安全防范措施是其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尽义务。若物业公司未完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从而导致业主损害的,物业公司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尽管业主的损害是因犯罪分子造成的,但如果开发商、物业公司的过错与业主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那他们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杨超/文 呈晓/图)
青岛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