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购房要谨慎 一市民低价买房十万订金被套

杨先生就是买了这里的7楼(曹为鹏 摄)
低价买房十万订金被套 房产交易须走正规渠道办理相应手续,私下购房要谨慎
熟人介绍低价顶账房
2005年初,杨先生从朋友处听到一个好消息,某建筑工程公司第二分公司经理李某处有多套顶账房,因房产开发商欠其百万工程款,所以有多套顶账房要出手。杨先生早就认识李某,两人曾同在某协会活动,在他的印象中,李某是一个外表斯文老实的人。在看房子时,他一眼就看中了7楼的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价格更是诱人,3900元/平方米远低于当时4500元/平方米的当地售价。可房子尚没有房产证,当时正值春节前,李某信誓旦旦地保证年后一上班就办理过户手续和房产证。此时,杨先生对李某深信不疑,不再追问房产证或找房产开发商核实情况,双方很快签定合同,杨先生一次性交纳订金10万元。据杨先生回忆,当时同时参加购房的还有一名女子。
痛苦的追房经历
快乐的春节很快就过去了,杨先生一家却陷入了巨大的麻烦。交房的期限一拖再拖,李某每次都信誓旦旦约定交房日期,但到时总以各种理由拖延。由于杨先生已经卖掉先前的住房,他和老伴不得不带着残疾的小儿子到港口医院附近租房居住,一年的时间花掉上万元租金,老伴为此甚至出现精神问题,但到去年年底房子依然没有着落。此时,李某索性承认开发商不给他顶账房了,表示要退还10万元订金,又开始了信誓旦旦、一拖再拖的历程。杨先生告诉记者,一年里他全为这个房子跑腿了,建筑公司、派出所、公安局、工商局来回跑,但李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执法部法只谨慎表示:对方有合同、有真名、有联系方式,不完全符合诈骗的要素。
一纸声明重燃希望
房子已经不可能属于自己,10万元订金归还遥遥无期,但杨先生还是经常来德平路50号看看曾经距离自己很近的房子。突然有一天,他在一楼的窗户上发现了开发商的声明:“此房归浩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除此之外,任何人无权买卖。”杨先生再次到派出所求助,到房产开发公司查询情况,发现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百万工程款拖欠问题。昨天,在市北工商局,杨先生吃惊地发现,工商注册登记上有“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却不存在购房合同中盖章的“某某建设工程公司第二分公司”。昨天下午,记者与李某联系,但李某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杨先生表示将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渠道讨个公道。
私下购房要谨慎
杨先生并不是第一个受害者。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订金纠纷在房产交易中时有发生,但认定为诈骗需要规范的法律适用范围。警方认为,此类事件主要原因是当事人防范意识薄弱。老杨在签订协议前,根本没有查看当事人和房屋的有关证件,只凭着熟人、感觉面善等印象就贸然签下协议、付了巨额订金。其次,支付订金过多导致受害人损失惨重。一般买房者支付给对方的订金比例应控制在10%左右。房产交易部门提醒市民,买卖房子必须出具委托协议、房产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同时还要请业内人士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要出售的房子的真实性,不要轻易相信口头协议,随意签订合同交纳巨额订金。(记者 曹为鹏)
青岛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