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住房建设大政方针 土地闲两年政府要收回
我市确定住房建设大政方针 土地闲两年政府要收回
昨天,市政府正式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从规划编制、税收信贷、城市拆迁、规范市场、住房供应、信息披露六个方面确定了未来一段时期我市住房建设的大政方针。
九月出年度计划
“重点发展满足我市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市政府在通知中要求,市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发改、规划、国土资源房管等部门,按照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统一编制我市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年度建设计划,于今年9月底前报建设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套型比例有限制
从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建设,户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房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应在全市范围内控制,在住房建设规划公布前,规划部门暂按单个建设项目住房建设面积控制住房比例。
闲置土地要收回
“超出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要无偿收回使用权。”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在前段清理整顿土地的基础上,对所有开发项目逐个排查,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20%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拆迁规模要控制
“今年全市房屋拆迁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以内。”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方面。市政府要求,要根据城市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合理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市建设主管部门汇总、经市政府批准,报送省有关部门审批下达后实施。严禁大拆大建。
房源全部要上网
“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预销售许可后3日内,上网公示可预售的房源信息。”市政府要求,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要加强商品房销售和产权登记管理,全面实施商品房网上备案制度。
信息披露要及时
由市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市统计、国土资源房管、规划、税务、金融、物价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各类房地产市场供求信息和房价情况。合理引导广大购房者的市场心理预期,更好地引导理性投资、理性消费。
(青岛晚报 记者 芦智峰)
昨天,市政府正式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从规划编制、税收信贷、城市拆迁、规范市场、住房供应、信息披露六个方面确定了未来一段时期我市住房建设的大政方针。
“重点发展满足我市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市政府在通知中要求,市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发改、规划、国土资源房管等部门,按照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统一编制我市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年度建设计划,于今年9月底前报建设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套型比例有限制
从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建设,户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房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应在全市范围内控制,在住房建设规划公布前,规划部门暂按单个建设项目住房建设面积控制住房比例。
闲置土地要收回
“超出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要无偿收回使用权。”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在前段清理整顿土地的基础上,对所有开发项目逐个排查,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20%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拆迁规模要控制
“今年全市房屋拆迁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以内。”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方面。市政府要求,要根据城市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合理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市建设主管部门汇总、经市政府批准,报送省有关部门审批下达后实施。严禁大拆大建。
房源全部要上网
“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预销售许可后3日内,上网公示可预售的房源信息。”市政府要求,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要加强商品房销售和产权登记管理,全面实施商品房网上备案制度。
信息披露要及时
由市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市统计、国土资源房管、规划、税务、金融、物价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各类房地产市场供求信息和房价情况。合理引导广大购房者的市场心理预期,更好地引导理性投资、理性消费。
(青岛晚报 记者 芦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