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90平米细则已发到各地建设厅 为啥不见报
关于建设部90平米“套型建筑面积”究竟定义为何物的报道,最近相关的新闻从对作品的要求角度来看,至少表面上都违背了消息的常识性错误:出处不祥。比如,今天的《国际金融报》一篇报道最后一段如是写:“据消息人士透露……”
再早些时候,上周一篇被大肆传播的报道也讲到了“90平米”“70%”的关键词,不过这篇上海媒体报道的新闻出处居然是一位建设部内部人士的博客!该报道称,在这篇博客里,透露了这份即将出台的“154号文件”具体内容:套型建筑面积=建筑面积,70%的比例由各地决定等等。当然,第二天这条新闻便遭到了建设部新闻处的严辞避谣。
为此,今天的《中华工商时报》发表评论,批评了媒体“草木皆兵,捕风捉影”的行为,认为这样会损害新闻的真实性和公信力——那么问题是,这些受过严格新闻训练的媒体真的是为了抢新闻而不惜损害新闻公信力吗?
我想一方面媒体要检讨,但是问题可能更在于我们信息的发布单位:建设部,或者更准确点,是负责新闻传播并评估效果的相关部门。因为在上月中旬出现的建设部对90平米套型建筑面积究竟解释为何前后不一的风波,使得相关部门对于新闻发布变得更加草木皆兵,生怕新闻发布以后产生的负面后果,从而对于每一条新闻的发布都谨小慎微。但是这样做的后果是,没有准确新闻出处的消息不得不从一向要求严格新闻出处的媒体发出。
关于90平米的文件建设部已经发到各地建设厅
那么回过头来看看90平米和70%的问题。实际上建设部这份传说中的“154号文件”是存在的——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相信,因为没有权威部门通过正式渠道发布。这份文件当中讲到的最关键的几点:第一,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第二,70%的比例由各地具体控制;三,各地要严厉打击做两套小房变大房(比如“子母楼”)的投机行为。
但是这份“内部讨论稿”性质的文件在尚未面世的时候已经夭折了,原因不祥,取而代之的是“165号”文件,一共六页纸,文件号变了,但是大致内容和之前的内部讨论稿大同小异: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建筑面积,70%比例由各地决定。而在此之上,加上了一条:“对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城市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区别对待”。
对这份文件报道的消息稿在上周早些时候已经到了新华社的手里,就等着建设部一声令下发布。而内部消息也是,新华社会在今天(7月11日)发布这条消息,但是遗憾的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今天新华社没有接到发布的命令。
实际上,这份文件已经在上周五发到了各地建设厅了,只不过新闻没有报道——再次声明,我写的这些也没有得到权威部门的确认,你完全可以视为谣言。
但是如果我讲到的上述内容都准确无误,那么,建设部到底在担心什么?我想这个疑问不是一家媒体,一家开发商在问,不是一个购房人在问。既然已经发布的东西,为什么不让报道呢?信息的透明化是房地产二次调控的重要内容,那么建设部作为权威的信息出处,为什么会容忍所谓的谣言满天飞呢?
实际上,建设部作为处在这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风口浪尖的部门,所承受的压力是其他人所无法想象的,一条小小的消息,甚至标点符号,可能都要经过多位领导的数次修改——政府要尽量成为房地产博弈场中不偏不倚的中立方,和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方,他们要权衡新闻发布之后的社会影响。应该说这种谨慎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过于谨慎,可能效果会适得其反,因为90平米的“套型建筑面积”,悬念拖得太久,让大家怀疑相关部门的执政能力。
不夸张地讲,民意是都想亲眼看到这份细则,而不是包括笔者这篇文章在内的揣测文章,因为现在观望的人群除了购房人,还有等着拿开工证的开发商,而随着观望时间流逝的代价是,数额惊人的开发贷款的银行利息,和急于买房的购房人。为了让房地产尽快走上健康轨道,还是公布应该让大家知道的新闻吧。
焦点房地产网
为此,今天的《中华工商时报》发表评论,批评了媒体“草木皆兵,捕风捉影”的行为,认为这样会损害新闻的真实性和公信力——那么问题是,这些受过严格新闻训练的媒体真的是为了抢新闻而不惜损害新闻公信力吗?
我想一方面媒体要检讨,但是问题可能更在于我们信息的发布单位:建设部,或者更准确点,是负责新闻传播并评估效果的相关部门。因为在上月中旬出现的建设部对90平米套型建筑面积究竟解释为何前后不一的风波,使得相关部门对于新闻发布变得更加草木皆兵,生怕新闻发布以后产生的负面后果,从而对于每一条新闻的发布都谨小慎微。但是这样做的后果是,没有准确新闻出处的消息不得不从一向要求严格新闻出处的媒体发出。
关于90平米的文件建设部已经发到各地建设厅
那么回过头来看看90平米和70%的问题。实际上建设部这份传说中的“154号文件”是存在的——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相信,因为没有权威部门通过正式渠道发布。这份文件当中讲到的最关键的几点:第一,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第二,70%的比例由各地具体控制;三,各地要严厉打击做两套小房变大房(比如“子母楼”)的投机行为。
但是这份“内部讨论稿”性质的文件在尚未面世的时候已经夭折了,原因不祥,取而代之的是“165号”文件,一共六页纸,文件号变了,但是大致内容和之前的内部讨论稿大同小异: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建筑面积,70%比例由各地决定。而在此之上,加上了一条:“对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城市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区别对待”。
对这份文件报道的消息稿在上周早些时候已经到了新华社的手里,就等着建设部一声令下发布。而内部消息也是,新华社会在今天(7月11日)发布这条消息,但是遗憾的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今天新华社没有接到发布的命令。
实际上,这份文件已经在上周五发到了各地建设厅了,只不过新闻没有报道——再次声明,我写的这些也没有得到权威部门的确认,你完全可以视为谣言。
但是如果我讲到的上述内容都准确无误,那么,建设部到底在担心什么?我想这个疑问不是一家媒体,一家开发商在问,不是一个购房人在问。既然已经发布的东西,为什么不让报道呢?信息的透明化是房地产二次调控的重要内容,那么建设部作为权威的信息出处,为什么会容忍所谓的谣言满天飞呢?
实际上,建设部作为处在这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风口浪尖的部门,所承受的压力是其他人所无法想象的,一条小小的消息,甚至标点符号,可能都要经过多位领导的数次修改——政府要尽量成为房地产博弈场中不偏不倚的中立方,和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方,他们要权衡新闻发布之后的社会影响。应该说这种谨慎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过于谨慎,可能效果会适得其反,因为90平米的“套型建筑面积”,悬念拖得太久,让大家怀疑相关部门的执政能力。
不夸张地讲,民意是都想亲眼看到这份细则,而不是包括笔者这篇文章在内的揣测文章,因为现在观望的人群除了购房人,还有等着拿开工证的开发商,而随着观望时间流逝的代价是,数额惊人的开发贷款的银行利息,和急于买房的购房人。为了让房地产尽快走上健康轨道,还是公布应该让大家知道的新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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