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我市推出五宗住宅用地 两宗建普通商品住房
普商用地再掀波澜
一段时期以来,伴随着宏观调控的具体深入,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改进成为各地方政府的重要调控手段。以满足中等收入水平消费者住房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一经推出,便在房地产市场引发了多种关注。我市从2005年开始已经陆续推出了14宗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这些地块虽还未面世市场,但已经给持续上涨的住宅房地产价格埋下了未知的伏笔,同时也给热切的住宅需求者以真切地期待。
今天,在本报刊登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又有两宗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进行出让,住宅规划总面积超过12万平方米。
两宗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分别是:
一号地,位于市南区延吉路98号、延吉路临字198号,土地面积为3.1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2160元/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7.5万平方米,将全部用于住宅建设。根据竞买文件规定,该地块的可售面积限定销售合同均价为5724元/平方米。
二号地,位于李沧区京口路100号、君峰路66号,土地用途为住宅和商业,土地面积为2.71718万平方米,规划面积5.434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规划建筑为4.6572万平方米。该地块的挂牌起始价为1110元/平方米,竞买文件规定,该地块的可售面积限定销售合同均价为3800元/平方米。
文件同时对两宗地块规定为:项目实际销售价格按照楼栋位置、楼层、朝向等因素,在上浮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下浮不限,但实际销售合同均价不得高于以上限定的销售合同均价。
按照要求两宗地配备的地下停车场不得对外销售,作为公建配套设施其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参加竞买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是青岛市内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和企业,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5%资本金。企业竞买保证金为每宗地人民币500万元整。两宗普商住房用地的挂牌期限为:2006年8月17日8点30分至8月30日10点。
商品住房用地继续强推
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尤其是加大住宅用地的出让是满足住房需求、稳定住房价格的一个重要手段。《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文件的颁布,对于“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的规定,击起了房地产市场的几多风浪。无论细则如何解释,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对商品住房的开发建设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可以预料的是,未来商品住房用地的推出对住宅市场价格的牵制将大大加强,商品住房用地也将更多地纳入业内人士和广大消费者的关注范畴。
“本次挂牌宗地的住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青政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已经成为每次出让土地公告的必写内容。
此次出让的三宗商品住房用地分别为:
一号地,位于市北区西吴家村250号,土地面积为4.31722万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和商业金融,挂牌起始价为2820元/平方米。在出让文件中记者看到,对该地块的竞买企业资格要求较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以上(含)、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的公司和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中《竞买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号地,位于四方区郑州路以南、洛阳路以北,土地面积为5.87917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1701元/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和住宅。
三号地李沧区重庆路西、兴国路北,土地面积为1.14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1520元/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和住宅。
文件规定,二、三号宗地规划方案已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以批准的方案为准。
对这三宗地块有意竞买者可自2006年7月26日至2006年8月15日(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也可以从青岛房地资源网(www.fdzy.gov.cn)下载。竞买保证金为:一号宗地人民币3000万元整,二、三号宗地人民币各1000万元整。三宗地块的挂牌期限为:2006年8月17日8点30分至8月30日10点。
记者 宿虹 青岛日报
一段时期以来,伴随着宏观调控的具体深入,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改进成为各地方政府的重要调控手段。以满足中等收入水平消费者住房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一经推出,便在房地产市场引发了多种关注。我市从2005年开始已经陆续推出了14宗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这些地块虽还未面世市场,但已经给持续上涨的住宅房地产价格埋下了未知的伏笔,同时也给热切的住宅需求者以真切地期待。
两宗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分别是:
一号地,位于市南区延吉路98号、延吉路临字198号,土地面积为3.1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2160元/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7.5万平方米,将全部用于住宅建设。根据竞买文件规定,该地块的可售面积限定销售合同均价为5724元/平方米。
二号地,位于李沧区京口路100号、君峰路66号,土地用途为住宅和商业,土地面积为2.71718万平方米,规划面积5.434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规划建筑为4.6572万平方米。该地块的挂牌起始价为1110元/平方米,竞买文件规定,该地块的可售面积限定销售合同均价为3800元/平方米。
文件同时对两宗地块规定为:项目实际销售价格按照楼栋位置、楼层、朝向等因素,在上浮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下浮不限,但实际销售合同均价不得高于以上限定的销售合同均价。
按照要求两宗地配备的地下停车场不得对外销售,作为公建配套设施其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参加竞买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是青岛市内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和企业,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5%资本金。企业竞买保证金为每宗地人民币500万元整。两宗普商住房用地的挂牌期限为:2006年8月17日8点30分至8月30日10点。
商品住房用地继续强推
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尤其是加大住宅用地的出让是满足住房需求、稳定住房价格的一个重要手段。《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文件的颁布,对于“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的规定,击起了房地产市场的几多风浪。无论细则如何解释,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对商品住房的开发建设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可以预料的是,未来商品住房用地的推出对住宅市场价格的牵制将大大加强,商品住房用地也将更多地纳入业内人士和广大消费者的关注范畴。
“本次挂牌宗地的住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青政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已经成为每次出让土地公告的必写内容。
此次出让的三宗商品住房用地分别为:
一号地,位于市北区西吴家村250号,土地面积为4.31722万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和商业金融,挂牌起始价为2820元/平方米。在出让文件中记者看到,对该地块的竞买企业资格要求较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以上(含)、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的公司和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中《竞买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号地,位于四方区郑州路以南、洛阳路以北,土地面积为5.87917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1701元/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和住宅。
三号地李沧区重庆路西、兴国路北,土地面积为1.14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1520元/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和住宅。
文件规定,二、三号宗地规划方案已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以批准的方案为准。
对这三宗地块有意竞买者可自2006年7月26日至2006年8月15日(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也可以从青岛房地资源网(www.fdzy.gov.cn)下载。竞买保证金为:一号宗地人民币3000万元整,二、三号宗地人民币各1000万元整。三宗地块的挂牌期限为:2006年8月17日8点30分至8月30日10点。
记者 宿虹 青岛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