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措施并举 青岛市建设领域双清欠工作成绩显著
五条措施并举 加大监管力度
截至7月底,青岛市建设领域以往拖欠的工程款共20.33亿元,已累计清欠20.2亿元,占清欠总数的99.37%,其中政府类拖欠5.92亿元全部清理完毕;拖欠农民工工资7.45亿元,现已全部解决,清欠比例和进度在山东省名列前茅。目前,该市建设领域已营造出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
由于青岛市建筑工程摊子大、发展快,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度也比较严重。为此,青岛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五条措施:
一是严明责任。建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涉及建筑业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去年下半年以来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清欠工作进展形势分析会,对进展缓慢的实施问效追责。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发改委、规划、国土资源房管、金融、物价、税务等部门参加,通报清欠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对拖欠情况进行“定人员、定区市、定任务、定时限”的目标责任制,由市建委牵头,带领机关分管处室负责人定期巡查。
二是严格督察。市建委提供全市拖欠情况台账,市政府向市直各欠款部门及各区、市政府下达清欠督察通知,责成其限期偿清或签订还款协议。市政府督察室、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组成联合督导组,每年不少于两次对五市三区政府开展清欠专项督察,督察结果直接与年终考核挂钩。
三是严厉质询。每个月通报一次全市清欠进展情况;每次检查后,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区市,将通报直接发给区市一把手。同时,以市政府名义由市纪检监察部门以质询函的方式开展质询监督,推动区市清欠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是严控联动。青岛市建委各相关部门严把施工许可关、竣工验收关,对有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新建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已完工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同时,所有新竣工项目,必须由其承建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共同确认无拖欠款问题,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五是严格处罚。重视发挥处惩杠杆作用,对拖欠行为严重的企业,在新报批项目、新开工工程方面严格控制;与区市、施工企业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时限及违反协议后的处罚内容,规定拖欠行为严重的不能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等,并将有关情况在建管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年来,共对32家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外地入青企业,给予清除出青岛市建筑市场的处罚;对10家本地企业给予缓办资质升级或降级资质等级的处罚。
青岛市建委等职能部门将继续积极配合,按照各自分工统筹协作,严格把关。在土地拍卖、资金审计、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资金拨付等环节上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筹措方式,严禁资金未落实的项目进人建筑市场,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拖欠问题,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持全市建筑业健康和谐稳定发展。
记者 孟锁明 李建设 中国建设报
截至7月底,青岛市建设领域以往拖欠的工程款共20.33亿元,已累计清欠20.2亿元,占清欠总数的99.37%,其中政府类拖欠5.92亿元全部清理完毕;拖欠农民工工资7.45亿元,现已全部解决,清欠比例和进度在山东省名列前茅。目前,该市建设领域已营造出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是严明责任。建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涉及建筑业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去年下半年以来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清欠工作进展形势分析会,对进展缓慢的实施问效追责。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发改委、规划、国土资源房管、金融、物价、税务等部门参加,通报清欠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对拖欠情况进行“定人员、定区市、定任务、定时限”的目标责任制,由市建委牵头,带领机关分管处室负责人定期巡查。
二是严格督察。市建委提供全市拖欠情况台账,市政府向市直各欠款部门及各区、市政府下达清欠督察通知,责成其限期偿清或签订还款协议。市政府督察室、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组成联合督导组,每年不少于两次对五市三区政府开展清欠专项督察,督察结果直接与年终考核挂钩。
三是严厉质询。每个月通报一次全市清欠进展情况;每次检查后,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区市,将通报直接发给区市一把手。同时,以市政府名义由市纪检监察部门以质询函的方式开展质询监督,推动区市清欠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是严控联动。青岛市建委各相关部门严把施工许可关、竣工验收关,对有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新建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已完工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同时,所有新竣工项目,必须由其承建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共同确认无拖欠款问题,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五是严格处罚。重视发挥处惩杠杆作用,对拖欠行为严重的企业,在新报批项目、新开工工程方面严格控制;与区市、施工企业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时限及违反协议后的处罚内容,规定拖欠行为严重的不能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等,并将有关情况在建管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年来,共对32家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外地入青企业,给予清除出青岛市建筑市场的处罚;对10家本地企业给予缓办资质升级或降级资质等级的处罚。
青岛市建委等职能部门将继续积极配合,按照各自分工统筹协作,严格把关。在土地拍卖、资金审计、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资金拨付等环节上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筹措方式,严禁资金未落实的项目进人建筑市场,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拖欠问题,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持全市建筑业健康和谐稳定发展。
记者 孟锁明 李建设 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