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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新房有质量问题应如何处理?

无忧房网 http://www.51fdc.com 2006-09-07 【推 荐】【评 论】【 小字】【站内搜索
  市民李先生:我于2004年年底购买了一处商品房,该房属于顶楼。刚刚入住后就发现下雨时屋顶有漏雨现象,并且越来越严重,严重影响到了我的正常生活为此,我多次找到开发商,但开发商迟迟不予处理。请问商品房质量保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出现这种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对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有明确的规定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两年;5.装修工程为两年。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房屋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限内,你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修理维护,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你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另外,如果上述房屋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你对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你还可以要求退房,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损失。

    山东北极之星律师事务所张曜 律师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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