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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有担保签约却被骗,咋追讨损失?

无忧房网 http://www.51fdc.com 2006-09-15 【推 荐】【评 论】【 小字】【站内搜索
市民李先生:

    我与张某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刘某与周某在合同担保人一栏里签名。合同签订后,张某收了我 20万元的购房款。后来我发现,其所购买的房屋的产权人并不是张某,而且张某也没有获得产权人的授权。刘某、周某未做任何审查即为张某提供了担保。另外我与张某的合同一直未获得产权人的追认。问,张某、刘某、周某各应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解答

    张某的行为在民法上是一种无权处分和欺诈行为,因此其与李某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张某应当返还李某购房款,并相应赔偿李某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如购房款利息等。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诈骗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李某与张某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相应的担保合同也应该无效。刘某、周某未做任何审查即提供担保,对担保合同无效有过错。按照担保法相关规定,刘某、周某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其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 于冠魁 朱鹏 律师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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