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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供热退费至今未见钱 市民等到“花儿也谢了”

无忧房网 http://www.51fdc.com 2006-11-08 【推 荐】【评 论】【 小字】【站内搜索
  去年测的温度不达标,到今年还没退回钱来。在今年即将供热之际,有市民质疑:供热单位怎么就收钱积极,一要求退钱就“闪”了呢?

  收钱积极退钱难

  家住李沧区永平路3号的王女士向记者反映,今年供热又开始了,可自己家里去年的费用一直还没有退回来。去年的温度根本不达标,供热单位来测了三次,都是14℃左右,达不到16℃,而根据规定,达不达16℃就应退钱,可是,都拖了一年了,一直没有退下钱来。而今年又开始交供热费了,现在供热单位又出来硬性规定,说今年不交钱就不供热。如果一户不交,会影响整个楼道的居民家供热。

  “怎么可以以影响全楼为要挟呢?”王女士说,去年供热费交了一千三百多元,应该退回一部分来,可供热单位总是说领导没研究完。眼看要开始供热了,什么时候能研究完呢?为什么收钱那么积极,到退钱时这么难呢?

  昨天,后海热电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接照供热条例应该退钱,用户交了测温单就可办理,根据规定,够14℃不够16℃退还半价等,但王女士是要求马上给她钱,这是需要经过一些手续的,需要财物批下来,请用户放心,够了标准肯定退。

  退费等到“花落了”

  家住江西路151号的王先生也遇到了相同情况。王先生说,去年厕所温度不达标,跟供热单位说了,他们也来测温了,从今年8月份开始就一直找他们,可到现在“花儿都落了”,一直没退回钱来。王先生说,今年8月份找他们说可以退,你回去等着吧,可此后一直没信,上个月10月30日到现在又找了4次,拿着不达标的测温单,还是说“可以退,你回去等着吧”。一直到现在没下文,近日又开始收费了,这事怎么办呢?我是先交上“新钱”等着再退,还是先退给我再交?

  低于14℃全额退

  据悉,新的供热条例中实行了新的退费规定,由于供热天数和温度不达标原因的确定问题,退费成了供用热双方争议的焦点。根据新的供热条例的规定,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4月5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可以根据气温情况自行调整)。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为18℃±2℃、但不得低于16℃。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由于供热单位原因引起的供热温度不达标、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费50%;低于14℃的,全额退费。

  供热收费成焦点

  记者从市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供热收费问题成市民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一是反映供热收费面积计算问题。部分居民反映,供热企业收费时不按房屋实际使用面积,而是简单地按建筑面积乘以75%来计算,特别是现在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公摊面积很大,按建筑面积乘以75%计算居民会更吃亏;有的房产证上已标明使用面积,供热企业仍按此法计算,如按使用面积收费,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测量证明。二是反映供热不达标仍照常收费问题。一些居民反映,此处多年来因暖气管道问题一直不热,在供热温度未解决情况下,热力公司仍每年照常收缴供热费。

(青岛晚报   记者 巩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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