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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隐瞒房屋已抵押出售 业主被列信用黑名单1

无忧房网 http://www.51fdc.com 2006-11-14 【推 荐】【评 论】【 小字】【站内搜索
■深度提示

  业主购买房屋多年,却一直拿不到房产证,后来发现开发商将该栋楼房的80多套房屋既抵押给建行,又出售给购房人。

  在数十起业主维权官司中,开发商被判“违约”或“欺诈”。打违约官司的业主,至今拿不到违约金;打欺诈官司的业主,开发商赔偿10万元。

  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十余名在建行办理按揭的业主,被定为“信用不良客户”,名字在报纸上被曝光。

  石景山海特花园45号楼5至16层(8套房屋除外)既被抵押给建行,又被出售给购房人。

  催债公告上列出了50多名业主的名字。

  一业主出示的个人贷款对账单显示,自己按月还贷从未拖欠。

  石景山海特花园业主叶天际(化名)昨天还在与建行联系,他莫名其妙地上了建行的“黑名单”,被定为“信用不良客户”。这一交涉跨越的时间,已经一年多了,但情况似乎没有改变的迹象。

  “我被开发商连累了。”叶先生叹着气说,开发商将卖给他的房子抵押了却不及时还款,让他们这些业主遭了殃。

  这栋楼里像叶先生一样被列为建行信用黑名单的业主,足足有50人。

  咄咄怪事
  同一套房屋办了两份贷款
  房产证拖了数年没办


  叶天际所指的开发商,名叫北京金梦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梦圆公司),其开发的石景山海特花园45号楼在2003年至2005年间引发了数十起诉讼,叶天际也在起诉者之列。

  争端起于双方的商品房买卖纠纷。

  2000年10月,叶天际相中海特花园一套101平方米、价值40余万的现房。他支付了相关款项并办理了按揭手续后,于当月与金梦圆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在双方签订契约后3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并按规定申领房产证。

  办理按揭很顺利,2001年5月,开发商拿到了全部房款。当年11月,叶天际住进了新房。

  叶天际和家人平静地住在新家里,从来没有担心办房产证会出问题。按照约定,他家的房产证最迟应该在2001年6月办理完成,然后被抵押在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

  直到2004年同楼其他业主起诉金梦圆公司后,叶天际才得知,他家的房产证一直未办理。而像他这样的情形,发生在同楼数十名业主身上。

石景山海特花园45号楼5至16层(8套房屋除外)既被抵押给建行,又被出售给购房人。 摄影记者:成江

催债公告上列出了50多名业主的名字。 摄影记者:成江

一业主出示的个人贷款对账单显示,自己按月还贷从未拖欠。 摄影记者:成江

  一起官司揭出抵押内幕

  王建欣是揭开海特花园45号楼内幕的业主之一。2002年3月,她购买了该楼一套商品房,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但她等了两年多,开发商一直不能提供房产证。

  在交涉过程中,她通过朋友从房管部门得到信息,金梦圆公司早在2000年底,就把包括她所购房屋在内的80多套商品房抵押借款还账了。由于一直未解除抵押,所以不能办理房产证。

  “卖已经抵押的房屋给客户,而且未告知,这是什么行为?”感觉受骗的王建欣非常气愤。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她于2004年底向石景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金梦圆公司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退还购房款,补偿利息,按欺诈消费者给予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

  2005年9月,石景山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金梦圆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且未告知购买者,构成欺诈。记者注意到,在这份由石景山区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上,明确写着被告(即金梦圆公司)在2000年底与中国建设银行长安支行先后两次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以海特花园45号楼5至16层(注:每层8套)房屋产权及抵押合同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等内容。

  已抵押的房屋卖给业主

  当这份判决书的内容传到海特花园45号楼业主耳中时,大家惊呆了。

  叶天际解释说,从时间上看,开发商先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借款还债,后又把已经抵押出去的房子卖给业主,而后业主又向银行申办了按揭贷款。“难道一套房子办了两份贷款?”业主们有些奇怪。

  而令叶天际等业主更为惊讶的是,他们发现,给业主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竟然与开发商办抵押借款的银行同为建设银行。

  “也就是说,建设银行竟然给同一套房屋核发了两份贷款,太不可思议了。如果出现不还款情形,银行岂不是只有受损的份儿?”

  对簿公堂
  数十业主赢官司难获赔偿
  房管局证实该房屋被抵押


  记者拿到了金梦圆公司从建行长安支行贷款的抵押合同。该合同显示,抵押物包括海特花园45号楼9至16层商品房。根据抵押物,长安支行向金梦圆公司贷款1000万元,用于后者归还一项名为“1999年房流字第414009号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抵押期限自2000年12月15日至2002年4月30日。

  据业主们反映,除此之外还有一份抵押合同,涉及45号楼5至8层商品房,但他们没有拿到。

  一份由石景山国土房管局于2005年6月13日出具的信访回复对此予以证实。该回复称,金梦圆公司将其开发的45号楼,于2000年12月6日和12月15日分两次抵押给建行长安支行,抵押范围是5至16层(其中有8套房屋除外),并在该局办理了抵押登记。

  该份回复还指出,石景山国土房管局曾出面协商,让金梦圆公司尽快还贷或用其他资产进行置换抵押,但金梦圆公司负责人表示企业资金困难,无力还清全部贷款。

华夏时报 陈锋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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