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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认购书约定不细 开发商顽“猫腻”业主维权难

无忧房网 http://www.51fdc.com 2006-11-27 【推 荐】【评 论】【 小字】【站内搜索
  水母网11月27日讯 购房时,双方签订的《房屋认购书》上约定,购房者所认购的房屋面积是按套计价,而开发商却擅自不履行约定,要求消费者按实际平方米计价,如此一来,消费者每套房子的房款增加了3万元左右。16名消费者感觉受骗,昨天他们表示,将把开发商诉至“公堂”。

  消费者李某向记者反映,他们16人购买的都是位于开发区的某楼盘。购房时,开发商和售楼小姐讲得很好,但后来才慢慢发现新房“猫腻”很多:一是开发商原来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实际是36年;二是购房时,开发商承诺2006年5月份交房,可至今房屋尚未竣工;三是从样板间和结构图上看,加层上应该有两间卧室,而实际加层的面积并不足以安排两间卧室;青岛无忧房网www.51fdc.com四是原签订的《房屋认购书》上约定,所认购的房屋面积是按套计价,可现在开发商却要求按实际平方米数计价,每套房要加价3万元左右。一怒之下,他们向开发区消协进行了投诉。

  记者咨询开发区消协得知,消费者投诉的前三个问题,由于双方在《房屋认购书》上没有形成书面约定,消费者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所以该投诉证据不足,只能吃“哑巴亏”,而第四个问题,开发商拒不履行《房屋认购书》的约定,虽经多次调解未达成协议。

  据了解,购房者与开发商比较常见的纠纷有:住房面积不够或面积严重超出宣传单上所标明的面积;延迟交房,竣工时间严重拖延;擅自改变住房结构;房价中包含精装修款的,不能保证使用品牌装修材料,导致双方为装修质量引发纠纷等等。

  本报提醒:购房时,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避免因约定不细致,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刘家游 孙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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