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后竣工工程需参加网上调查上报工作
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将对2004年以后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的网上调查上报工作,凡是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间竣工并办理完竣工决算,工程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存在拖欠(不包括合同约定的垫资)的工程项目,都须将工程款支付情况上报市建委。
据介绍,本次调查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体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建立健全建设领域防拖欠长效机制提供科学依据。本次调查填报企业范围按建设部“建市[2004]44号”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含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统计调查同时通过网上和书面两种方式上报,至2007年1月6日结束。
记者 赵健 青岛财经日报
据介绍,本次调查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体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建立健全建设领域防拖欠长效机制提供科学依据。本次调查填报企业范围按建设部“建市[2004]44号”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含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统计调查同时通过网上和书面两种方式上报,至2007年1月6日结束。
记者 赵健 青岛财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