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部门间协作与配合,建立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共享制度
六、加强部门间协作与配合,建立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共享制度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国有土地出让、储备及收支信息共享制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以及签订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出让总价款、约定的缴款时间等相关资料及时抄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反馈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与地方国库建立土地出让收入定期对账制度,对应缴国库、已缴国库和欠缴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数额进行定期核对,确保有关数据准确无误。
财政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民银行机构建立健全年度土地出让收支统计报表以及分季收支统计明细报表体系,统一土地出让收支统计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支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真实,为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土地出让收支统计报表体系由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研究制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一、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
二、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规范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
四、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利益,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建立土地储备资金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六、加强部门间协作与配合,建立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共享制度
七、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监督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
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12月17日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国有土地出让、储备及收支信息共享制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以及签订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出让总价款、约定的缴款时间等相关资料及时抄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反馈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与地方国库建立土地出让收入定期对账制度,对应缴国库、已缴国库和欠缴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数额进行定期核对,确保有关数据准确无误。
财政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民银行机构建立健全年度土地出让收支统计报表以及分季收支统计明细报表体系,统一土地出让收支统计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支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真实,为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土地出让收支统计报表体系由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研究制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一、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
二、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规范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
四、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利益,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建立土地储备资金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六、加强部门间协作与配合,建立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共享制度
七、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监督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
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