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中新网12月27日电 国土资源部网站今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发展中国家,加强土地管理,严格保护耕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始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将土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土地调控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
二、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规范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
四、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利益,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建立土地储备资金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六、加强部门间协作与配合,建立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共享制度
七、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监督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
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12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发展中国家,加强土地管理,严格保护耕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始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将土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土地调控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
二、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规范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
四、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利益,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建立土地储备资金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六、加强部门间协作与配合,建立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共享制度
七、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监督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
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