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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并非新开征的税种

无忧房网 http://www.51fdc.com 2007-02-05 【推 荐】【评 论】【 小字】【站内搜索
  国家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并非新开征的税种

  由于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预征了土地增值税,而清算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全部或大部分销售完毕后才进行的,因此,通知的出台在政策上不会额外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也不会加重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进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而出台的税种,主要目的是调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收益和利润。做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将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税务总局关于房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三、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四、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五、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的资料;
  六、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审核鉴证;
  七、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
  八、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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