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祥福:一户一房剑指权力寻租应成为国策

政协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建总公司学术委员会主席陈祥福
“我说的一户一房是针对房改房,不是指商品房。”在搜狐两会高端访谈间现场,当谈到他的提案“一户一房”掀起的轩然大波的时候,政协委员陈祥福首先澄清。
原来近一段时间以来引发社会广泛争议的提案,以及对一户多房者用到敏感动词“回购”,针对的是房改房而非商品房!按照他的说法,一场风波,全源自误读提案本意。
3月10星期六,初春的北京在经历一场春雪洗礼之后,刮起了刺骨的寒风。下午3点,陈祥福准时来到搜狐网络大厦的直播间,坐下,他脱下大衣露出整齐的西装,左上衣口袋上鲜红的代表委员证醒目地表明他的身份,推了推褐色边框的学者眼镜他开始说话:“今天我们可以休息一天所以有时间来搜狐和大家交流,首先强调的是,我的提案是为了让更多的年轻人能有房子住!”
“回购”引发争论
在之前“一户一房”的定义中,风波的缘起是媒体报道的这样一段话:“国家可以对目前的房子,按照户口或居民身份证进行清查;对‘一户一房制’之外的房子,国家进行回购。”对此,包括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宏新在内的诸多业内人士,利用焦点博客撰文等方式对“一户一房”进行措辞严厉的批评,甚至用到“违宪”这样的词汇;但于此同时,也有更多支持观点力挺一户一房的提案。体现在焦点网最新一期的“博鳌堂”上,支持和反对该提案的比率很长一段时间保持在五五抗衡!
·“一户一房”实属违宪 两会“涉房提案”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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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和反对的比例与其说明是对真理的各持一词,莫如说是各处利益立场自然的愿望博弈,一如在房地产其他诸多问题上的舆论表现,陈委员的提案又一次展示了由房地产折射出的浮生百态,利益分配不均引发的非理性舆论对抗。
记者问他,是否想到这个提案会引发这么大的社会反响,他连连说“没有想到”。他的提案让社会误读的原因有二,其一是提案针对的对象乃房改房,所以“违宪”一说实属对空气开炮;其二是用到“回购”一词,人们还记忆犹新的是,2006年北京市十一五住房规划草案中,对经济适用房实施“回购”一词引发的几十万人的网上投票反对:对即得利益重新分配,这将遭遇何等阻力!
一户一房剑指权力寻租
但是抛开陈祥福委员提案本身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他所要阐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的确发人深省:1998年从全民租房变成全民买房,没有任何过渡,当然会出现诸多问题,比如权力寻租!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他肯定地表示,相当比例的人通过“房改”拥有很多套房子,通过“房改”占了大家的便宜。
“我国人多地少,每年就业压力大概有1千万人,这些人住在那里呢?这是人基本的生存保障,但是依然有这么一些人通过国家的房改利用权力寻租,占有国家多套房子。”陈祥福认为,一户一房针对的是这些人。
他拿出带来的工整的提案展示在摄像机面前:“这是我的提案,没有多少改动。”他开始一项一项解读一共七条细则,按照他的设想,租房、廉租房和“微利房”、商品房的梯度供应体系,才是最合理的,“一户一房甚至应该是今后住房保障体系房屋如何分配的基本原则。”
不管他的提案是否被采纳,但“一户一房”的设想已经触及到住房保障制度的难点:如果确立合理的保障住房准入准出制度,不要再出现过去经济适用房运行中出现的诸多问题?
一户一房应该成为国策
“一户一房应该成为和计划生育一样的国策。”陈祥福说,一户一房和计划生育的相同之处都基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对于房改房,那些权力寻租造成的一户多房一定要实施回购;而对国民应该进行教育,不要老是觉得应该拥有住房,租房住也是一种方式:“至于商品房的一户多房,国六条国八条都已经在运用经济杠杆进行严厉调控了,说法不一样,但实质是一样的。”
临走的时候,陈祥福一再表示对这份提案的信心:即便不全部采纳,也会部分采纳。但是一旦执行,如何收回即得利益者的余房将非常困难,因为这些人都有权。
当全社会都把注意力放在商品房市场上的时候,甚至国家的种种调控组合拳全冲着商品市场的时候,住房保障方面的属性这些年被严重忽视:目前市场上,商品房所占的比例实际上只占很小的部分。陈祥福委员的提案只是这些重视非市场住房问题的提案中一例,其他诸如单位自建房问题,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准入准出制度建设问题等等,把另一条腿的毛病摆出来:一个中国特色的特殊历史背景下出现的特殊问题,解决市场所无法调节的利益分配只能继续按照有计划嫌疑的路数,但如何执行呢?这也许是在“住房保障”成为共识之后,决策者要解决的首要难题。
焦点房地产网 马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