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签署第六十二号主席令 颁布《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全文
第六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