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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四区符合条件市民明起可去街道申请廉租房

无忧房网 http://www.51fdc.com 2007-03-29 【推 荐】【评 论】【 小字】【站内搜索
    申请廉租房 不用出街道—市内四区符合条件市民明起可去街道申请 6月起最低住房面积放宽至10平方米

  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对市内四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核、登记程序作重大调整:明天起,我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权力将“下放”,市民申请廉租住房不用再“多跑腿”,可到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直接办理。

  程序简化:跑趟街道办就能搞定

  为方便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从3月30日开始,市内四区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受理、审核、公示和登记,即由原来市住房保障中心集中受理、审核,转变为街道受理、区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这也就意味着从明天起,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只需携带规定的材抖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市住房保障中心不再受理廉租住房申请。申请人属低保家庭的,应向其低保受理管辖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领取简便:老廉租户须办新存折

  按照有关规定,凡3月30日前已按原补贴协议领取租赁住房补帖的家庭,3月30日后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区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重新开立结算账户存折,再道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登记,并于原补贴发放截止月的次月开始,每月15日前持身份证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到街道办事处办理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签章确认手续;原补贴已发放的月份期间如调整保障标准,应按规定进行复核,但已领取的补贴额度不予调整。

  3月30日前已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受理但因审核、公示时限未到,尚未实施保障的申请家庭,3月30日后可继续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或办理租金核减手续.市住房保障中心将于4月15日前、5月15日前,分两批将保障名单移交区管理部门。准予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按新补贴发放程序办理租赁住房补贴领取手续。

  范围放宽:最低面积将调至10㎡

  此外,我市还计划从6月份开始,逐步将保障范围扩大至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据悉,自2002年我市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来,共投人保障资金2000多万元,实施廉租住房保障3500余户,基本解决了市内四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问题。今年,我市计划投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8000余万元,其中建筹廉租住房200套。

  焦点问答: 具备四条件可享廉租房

  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有关廉租住房保障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住房保障中心有关负责人。

  记者:我市目前采取哪些方式实施廉租房保障?

  负责人:我市目前采取已发放廉租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邢市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尤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低廉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核减是指产权单位按照政府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担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核减租金。

  记者: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

  负责人: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规定的收入标准(目前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60元);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目前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去的非农业常住户口一定年限(目前为5年以上);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


青岛早报 记者 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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