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改进城镇房屋拆迁管理 拆迁规模不得擅自扩大
今年,我省将改进城镇房屋拆迁管理,编制实施年度拆迁计划和安置房建设计划,确保拆迁安置合理。同时,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各地不得擅自扩大拆迁规模。
日前,《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申报审批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出台,并于今年起施行。根据办法,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组织编制和申报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主要包括一定城市建设规划期限内城市房屋拆迁范围、规模的预测和安排;一个年度内城市房屋拆迁的具体地点、项目性质、拆迁范围、规模(包括土地面积、建筑面积、拆迁户数、人数)、补偿安置资金的计划和安排;和一个年度内拟建的拆迁安置房屋的具体地点、名称、性质、投资、规模(建筑面积、安置户数)的计划和安排等。
办法还规定,未申报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或虽申报但未获得批准的城市房屋拆迁项目,不得实施拆迁;也不得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擅自扩大拆迁规模。
济南时报 (记者 黄强)
日前,《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申报审批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出台,并于今年起施行。根据办法,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组织编制和申报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主要包括一定城市建设规划期限内城市房屋拆迁范围、规模的预测和安排;一个年度内城市房屋拆迁的具体地点、项目性质、拆迁范围、规模(包括土地面积、建筑面积、拆迁户数、人数)、补偿安置资金的计划和安排;和一个年度内拟建的拆迁安置房屋的具体地点、名称、性质、投资、规模(建筑面积、安置户数)的计划和安排等。
办法还规定,未申报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或虽申报但未获得批准的城市房屋拆迁项目,不得实施拆迁;也不得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擅自扩大拆迁规模。
济南时报 (记者 黄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