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作建房的九点原则
1 合法性原则: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运作。
2 自愿开放原则:参与者自愿参加,发起人不可以作欺诈或虚假承诺等方式吸引参与者。
3 安全性原则: 合作建房的模式必须建立在确保合作资金的安全基础上,合作模式必须经过法律、经济评估,确保模式安全。
4 民主管理原则: 合作建房过程的重大事项,应当允许合作者参与并听取合作者意见。
5 公开性原则: 合作资金的使用必须向合作者公开,应当接受合作者、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6 非赢利与成员分配原则: 合作建房不以赢利为目的, 合作建房应向合作成员分配。
7 加强合作原则: 应当积极促进合作建房组织之间以及相关服务机关之间的合作。
8 关心社区与公共利益优先原则: 合作建造的房屋和配套设施必须优先考虑公共利益,确保公共设施的公共性质。
9 教育培训原则: 合作建房组织者应加强成员的教育和培训,培养合作观念与意识,提高民主管理和社区的自治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