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个人房贷业务面临的6大风险!
经过快速发展之后,房地产市场进入震荡整理阶段。在这一阶段,政府出于整个市场健康发展的考虑,往往会出台一些调控措施,或者是禁止限制期房转让的政策、或者是禁止外地人投资本地房市的政策等等。在此情况下,银行个人房贷往往会面临政策风险
个人房贷风险较低只是相对而言,在房市周期的不同阶段,个人房贷风险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果不能意识到这一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个人房贷业务的快速发展终将给商
业银行积累巨大风险隐患 。
个人房贷业务面临六大风险
世界各国的情况表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总会呈现出或长、或短的周期性特征。作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其在房地产市场周期的不同阶段,往往有不同的风险表现形式。
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根据房地产市场所处的不同周期阶段,采取不同的措施管理个人房贷业务表现出来的风险。
显然,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个人房贷风险管理过分注重信用风险,而忽略其他诸如操作等风险的做法有失偏颇。说的严重一点,如果不能认识到个人房贷风险的周期性表现特征,银行往往会陷入两种困境:要么是以偏概全,过分注重一种风险的管理,而意识不到其他风险的存在,从而在业务发展的同时埋下风险隐患;要么是以全盖偏,不去区分个人房贷业务在不同阶段表现出来的不同奉献,而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从而造成主要风险抓不住、管不好,进而只能对该种业务采取一棍子打死的态度,错过业务发展的最好时期。从这意义上来讲,认识个人房贷风险的周期性表现对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尤为重要。
近几年来,个人房贷业务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该业务风险较低。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商业银行个人房贷的不良率尚不足0.3%,有的银行甚至低于0.1%。相比于其他贷款品种,个人房贷确实应算作商业银行“超低风险”的优质资产。
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房贷业务就是无风险资产。按照金融学中的有关理论,所谓风险就是指某种资产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或概率。从这一角度来讲,无风险资产是不存在的。即使是被喻为“金边债券”的政府债券,同样存在这种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即风险。
由于个人房贷持续期较长(最长为30年),其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就更大,即风险更大。
一般来讲,个人房贷业务会给商业银行带来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即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如失业或突发事件)而不能按期足额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流动性风险,即由于银行资金过度集中投放于期限较长的个人房贷业务,从而使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危机的情况(从理论上讲,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负债的流动性,即银行不能及时足额满足存款人的取款要求;第二种情况是资产的流动性,即银行不能及时足额满足客户正当的贷款需求);
(3)操作风险,与很多人印象中所认为的不同,操作风险并非单纯指操作方面的风险。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按照导致操作风险的不同因素,操作风险可被分为四类:人员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如操作失误)、流程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如流程执行不严格)、系统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如系统失灵)和外部事件导致的操作风险(如外部欺诈、突发事件)。其中,人、流程和系统导致的操作风险为内部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而外部事件导致的操作风险属于外部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下一页]
国际金融报
个人房贷风险较低只是相对而言,在房市周期的不同阶段,个人房贷风险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果不能意识到这一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个人房贷业务的快速发展终将给商
业银行积累巨大风险隐患 。
个人房贷业务面临六大风险
世界各国的情况表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总会呈现出或长、或短的周期性特征。作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其在房地产市场周期的不同阶段,往往有不同的风险表现形式。
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根据房地产市场所处的不同周期阶段,采取不同的措施管理个人房贷业务表现出来的风险。
显然,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个人房贷风险管理过分注重信用风险,而忽略其他诸如操作等风险的做法有失偏颇。说的严重一点,如果不能认识到个人房贷风险的周期性表现特征,银行往往会陷入两种困境:要么是以偏概全,过分注重一种风险的管理,而意识不到其他风险的存在,从而在业务发展的同时埋下风险隐患;要么是以全盖偏,不去区分个人房贷业务在不同阶段表现出来的不同奉献,而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从而造成主要风险抓不住、管不好,进而只能对该种业务采取一棍子打死的态度,错过业务发展的最好时期。从这意义上来讲,认识个人房贷风险的周期性表现对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尤为重要。
近几年来,个人房贷业务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该业务风险较低。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商业银行个人房贷的不良率尚不足0.3%,有的银行甚至低于0.1%。相比于其他贷款品种,个人房贷确实应算作商业银行“超低风险”的优质资产。
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房贷业务就是无风险资产。按照金融学中的有关理论,所谓风险就是指某种资产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或概率。从这一角度来讲,无风险资产是不存在的。即使是被喻为“金边债券”的政府债券,同样存在这种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即风险。
由于个人房贷持续期较长(最长为30年),其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就更大,即风险更大。
一般来讲,个人房贷业务会给商业银行带来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即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如失业或突发事件)而不能按期足额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流动性风险,即由于银行资金过度集中投放于期限较长的个人房贷业务,从而使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危机的情况(从理论上讲,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负债的流动性,即银行不能及时足额满足存款人的取款要求;第二种情况是资产的流动性,即银行不能及时足额满足客户正当的贷款需求);
(3)操作风险,与很多人印象中所认为的不同,操作风险并非单纯指操作方面的风险。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按照导致操作风险的不同因素,操作风险可被分为四类:人员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如操作失误)、流程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如流程执行不严格)、系统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如系统失灵)和外部事件导致的操作风险(如外部欺诈、突发事件)。其中,人、流程和系统导致的操作风险为内部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而外部事件导致的操作风险属于外部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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