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城要关门?信息城易主众说纷纭
辽宁路电子信息城门前,张贴了一张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公告上称,由于电子信息城所在的聚豪商场所有人青岛聚豪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有借款纠纷,聚豪商场负二层至七层32674平方米的房产将进行拍卖。公告上还要求商场内的租赁业户“暂停交纳房屋租赁费,留待本院统一征收”,并通知业户到“本院指定的地点进行权利登记”。一时间“电子信息城要关门”的传言四起。
作为青岛市最大的IT集散中心,拥有400多家业户,从业人员3000多人,年营业额保守估计20多亿的电子信息城真的要关门了吗?新闻网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微妙的四角关系
“聚豪”、“东方资产”、“信息城”、“业户”,它们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呢?
位于辽宁路的电子信息城成立于8年前,是中国电子商会的首批成员。电子信息城采用的经营方式是“青岛电子信息城市场经营公司”租用“青岛聚豪房地产公司”位于辽宁路的聚豪商场后,再分租给各个商户,收取租金和管理费。
据电子信息城市场经营公司说,该公司上一次是在2004年与聚豪公司签订了10年的商场使用合约。按照合同规定,电子信息城将拥有至2015年的聚豪商场使用权。而商场内400多家业户则都是与电子信息城市场经营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按照一年交、二年交的方式在交纳着租金。
而据相关人员介绍,聚豪房地产公司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借款纠纷,是聚豪房地产公司当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后来又无力偿还。建行于是将聚豪房地产作为不良资产交由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处理。
当摸清了这些情况后,记者的直观感觉是聚豪房地产是“房东”,电子信息城是“二房东”,业户是“租客”,而现在“房东”要卖房子了。
“房东”与银行有纠纷,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那“二房东”电子信息城和“房客”业户受不受影响呢?
业户大多持观望态度
记者在现场以业户身份询问了一位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
记者:请问房地产公司和别人有纠纷,和我们业户有关系吗?
东方资产:现在该房产处在执行过程中,为了保护业户的利益,需要业户到法院设立的登记点进行权力登记。因为你不登记我们不可能一一去询问你们的租赁情况。在这起纠纷中涉及到你们租户的利益,所有必须登记。
记者:那我们以前签的合同怎么办?有的业户到期了怎么办,以后让不让我们干了?
东方资产:原来合同仍然有效。到期以后再签合同也应该有优先权。
记者:公告上说先不要交租金了,等着法院一起收。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以前都是交给信息城7楼的财务的?
东方资产:租金到期的先不要交了。
采访中大多数业户感觉一头雾水。一位业户对记者说:“我们交租金是交给楼上的信息城管理公司,从来没跟聚豪房地产有过什么接触。信息城方面也没有给我们什么通知,今天突然就贴了这么公告,现在还有点糊涂,看看人家怎么办再说吧。”
信息城市场经营公司感到“莫名其妙”
记者注意到该公告上明确告知业户应该怎么做,那作为“二房东”的电子信息城是个什么情况呢?
在信息城七楼记者遇到了电子信息城市场经营公司办公室主任殷作鹏。而他的说法让记者大吃一惊。以下是记者与该负责人的对话。
记者:平时业户的租金是交给房地产公司,还是交给信息城市场经营公司?
信息城:是交给我们。因为是我们信息城市场经营公司先从聚豪房地产那里把商场租过来,然后再分租给商户。我们2004年刚和聚豪签了10年合同。
在信息城办公室采访过程中,殷作鹏在不停地和律师联系。无意中他向记者说出了自己的忧虑。
他说:“其实整个事件没什么大不了的。首先信息城不可能关门,因为信息城是市北区政府重点扶持的科技项目。再说400多家企业,3000多名就业人员,年营业额20多个亿,这么大个巨无霸怎么可能会说不做就不做了呢,所以外界担心的‘这个大楼以后不做IT’的担心是不存在的。”
他犹豫了一下对记者说:“对面的颐高广场刚开业,就出现了这样的事情,真是太奇怪了。”
据他讲,对面的颐高数码广场开业一个月以来,不断有人在信息城散播“信息城要关门”的传言。昨日公告刚贴出来,就看见颐高广场有人出来拍照,不一会青岛最大的网上社区青岛论坛上就有人发帖称“信息城要关门了”。他还对记者说:“法院让业户登记没有问题,但居然把登记点选在了颐高广场,就让人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殷作鹏告诉记者说:“青岛做IT的就这些人,大多数都集中在了电子信息城。就连对面刚开业不久的颐高广场,也有80%的业户是电子信息城的业户在那里开设的分店。经过这回事件的震动,对我们电子信息城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出于担心,有一些横跨两家的业户可能会放弃信息城这一头。但话说回来,电子信息城3万多平,颐高广场只有5000多平,就算把业户都给它,它也装不下。对于这件事是不是不当竞争,现在还真是不好说。”
截至记者发稿,电子信息城市场经营公司还在与当初签订合同的聚豪房地产公司进行着磋商。
记者试图采访聚豪房地产公司,但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不方便透露事件的进展。
市北区政府新闻中心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目前来看信息城这件事应该是一起市场行为,对于信息城今后会不会转行的争议我本人认为不大可能。”
青岛新闻网
作为青岛市最大的IT集散中心,拥有400多家业户,从业人员3000多人,年营业额保守估计20多亿的电子信息城真的要关门了吗?新闻网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微妙的四角关系
“聚豪”、“东方资产”、“信息城”、“业户”,它们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呢?
位于辽宁路的电子信息城成立于8年前,是中国电子商会的首批成员。电子信息城采用的经营方式是“青岛电子信息城市场经营公司”租用“青岛聚豪房地产公司”位于辽宁路的聚豪商场后,再分租给各个商户,收取租金和管理费。
据电子信息城市场经营公司说,该公司上一次是在2004年与聚豪公司签订了10年的商场使用合约。按照合同规定,电子信息城将拥有至2015年的聚豪商场使用权。而商场内400多家业户则都是与电子信息城市场经营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按照一年交、二年交的方式在交纳着租金。
而据相关人员介绍,聚豪房地产公司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借款纠纷,是聚豪房地产公司当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后来又无力偿还。建行于是将聚豪房地产作为不良资产交由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处理。
当摸清了这些情况后,记者的直观感觉是聚豪房地产是“房东”,电子信息城是“二房东”,业户是“租客”,而现在“房东”要卖房子了。
“房东”与银行有纠纷,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那“二房东”电子信息城和“房客”业户受不受影响呢?
业户大多持观望态度
记者在现场以业户身份询问了一位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
记者:请问房地产公司和别人有纠纷,和我们业户有关系吗?
东方资产:现在该房产处在执行过程中,为了保护业户的利益,需要业户到法院设立的登记点进行权力登记。因为你不登记我们不可能一一去询问你们的租赁情况。在这起纠纷中涉及到你们租户的利益,所有必须登记。
记者:那我们以前签的合同怎么办?有的业户到期了怎么办,以后让不让我们干了?
东方资产:原来合同仍然有效。到期以后再签合同也应该有优先权。
记者:公告上说先不要交租金了,等着法院一起收。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以前都是交给信息城7楼的财务的?
东方资产:租金到期的先不要交了。
采访中大多数业户感觉一头雾水。一位业户对记者说:“我们交租金是交给楼上的信息城管理公司,从来没跟聚豪房地产有过什么接触。信息城方面也没有给我们什么通知,今天突然就贴了这么公告,现在还有点糊涂,看看人家怎么办再说吧。”
信息城市场经营公司感到“莫名其妙”
记者注意到该公告上明确告知业户应该怎么做,那作为“二房东”的电子信息城是个什么情况呢?
在信息城七楼记者遇到了电子信息城市场经营公司办公室主任殷作鹏。而他的说法让记者大吃一惊。以下是记者与该负责人的对话。
记者:平时业户的租金是交给房地产公司,还是交给信息城市场经营公司?
信息城:是交给我们。因为是我们信息城市场经营公司先从聚豪房地产那里把商场租过来,然后再分租给商户。我们2004年刚和聚豪签了10年合同。
在信息城办公室采访过程中,殷作鹏在不停地和律师联系。无意中他向记者说出了自己的忧虑。
他说:“其实整个事件没什么大不了的。首先信息城不可能关门,因为信息城是市北区政府重点扶持的科技项目。再说400多家企业,3000多名就业人员,年营业额20多个亿,这么大个巨无霸怎么可能会说不做就不做了呢,所以外界担心的‘这个大楼以后不做IT’的担心是不存在的。”
他犹豫了一下对记者说:“对面的颐高广场刚开业,就出现了这样的事情,真是太奇怪了。”
据他讲,对面的颐高数码广场开业一个月以来,不断有人在信息城散播“信息城要关门”的传言。昨日公告刚贴出来,就看见颐高广场有人出来拍照,不一会青岛最大的网上社区青岛论坛上就有人发帖称“信息城要关门了”。他还对记者说:“法院让业户登记没有问题,但居然把登记点选在了颐高广场,就让人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殷作鹏告诉记者说:“青岛做IT的就这些人,大多数都集中在了电子信息城。就连对面刚开业不久的颐高广场,也有80%的业户是电子信息城的业户在那里开设的分店。经过这回事件的震动,对我们电子信息城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出于担心,有一些横跨两家的业户可能会放弃信息城这一头。但话说回来,电子信息城3万多平,颐高广场只有5000多平,就算把业户都给它,它也装不下。对于这件事是不是不当竞争,现在还真是不好说。”
截至记者发稿,电子信息城市场经营公司还在与当初签订合同的聚豪房地产公司进行着磋商。
记者试图采访聚豪房地产公司,但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不方便透露事件的进展。
市北区政府新闻中心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目前来看信息城这件事应该是一起市场行为,对于信息城今后会不会转行的争议我本人认为不大可能。”
青岛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