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资金监管办法》出台
记者今天从市建委获悉,本市日前出台《青岛市市内四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资金监管办法》,对市内四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监管做出相关规定,以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市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拆迁补偿资金的监管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补偿金交银行“保管”
《办法》明确指出,房屋拆迁补偿资金主要包括拆迁补偿金、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不可预见风险金。拆迁主管部门与经办银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由经办银行协助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拆迁补偿资金监管。经办银行由拆迁主管部门从社会信誉度高的商业金融机构中选定。
货币补偿须足额存储
开发商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按什么标准在经办银行存储拆迁补偿资金呢?据介绍,开发商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按不低于下列标准足额存储拆迁补偿资金。拆迁补偿金:对被拆迁人实施货币补偿部分的足额费用;对被拆迁人实施房屋补偿的部分,不得低于项目拆迁补偿金总额的30%。
存足后才能领“许可证”
为保证拆迁户能够及时领取拆迁补偿金,开发商必须先将资金足额存储后,才能到相关部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凭经办银行出具的拆迁补偿资金存款证明及其他法定材料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不得以项目未来收益、机构资金承诺或其他不落实的资金作为拆迁补偿资金的来源。
腾房三天后可领补偿金
开发商只是存储预算拆迁补偿资金,如果实际拆迁补偿费用超出预算怎么办?据介绍,出现这种情况后,拆迁主管部门将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拆迁进展情况责令拆迁人追加存储房屋拆迁补偿资金。被拆迁人腾房三天后,可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材料到经办银行领取拆迁补偿资金。
相关新闻
两种情形可开听证会
本市日前还发布了《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办法》,办法中规定,拆迁过程中如出现下列两种情况之一,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受理拆迁裁决申请前,举行听证会。
一是被拆迁人户数在200户(含200户)以上的拆迁建设项目,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户数超过60户,或占被拆迁人总户数比例在30%以上。二是被拆迁人户数在200户以下的拆迁建设项目,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户数超过30户,或占被拆迁人总户数比例在20%以上的。
记者 王海强 半岛都市报
补偿金交银行“保管”
《办法》明确指出,房屋拆迁补偿资金主要包括拆迁补偿金、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不可预见风险金。拆迁主管部门与经办银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由经办银行协助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拆迁补偿资金监管。经办银行由拆迁主管部门从社会信誉度高的商业金融机构中选定。
货币补偿须足额存储
开发商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按什么标准在经办银行存储拆迁补偿资金呢?据介绍,开发商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按不低于下列标准足额存储拆迁补偿资金。拆迁补偿金:对被拆迁人实施货币补偿部分的足额费用;对被拆迁人实施房屋补偿的部分,不得低于项目拆迁补偿金总额的30%。
存足后才能领“许可证”
为保证拆迁户能够及时领取拆迁补偿金,开发商必须先将资金足额存储后,才能到相关部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凭经办银行出具的拆迁补偿资金存款证明及其他法定材料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不得以项目未来收益、机构资金承诺或其他不落实的资金作为拆迁补偿资金的来源。
腾房三天后可领补偿金
开发商只是存储预算拆迁补偿资金,如果实际拆迁补偿费用超出预算怎么办?据介绍,出现这种情况后,拆迁主管部门将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拆迁进展情况责令拆迁人追加存储房屋拆迁补偿资金。被拆迁人腾房三天后,可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材料到经办银行领取拆迁补偿资金。
相关新闻
两种情形可开听证会
本市日前还发布了《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办法》,办法中规定,拆迁过程中如出现下列两种情况之一,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受理拆迁裁决申请前,举行听证会。
一是被拆迁人户数在200户(含200户)以上的拆迁建设项目,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户数超过60户,或占被拆迁人总户数比例在30%以上。二是被拆迁人户数在200户以下的拆迁建设项目,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户数超过30户,或占被拆迁人总户数比例在20%以上的。
记者 王海强 半岛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