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服务不满拒绝交费 物业起诉兴华苑小区65位业主

业主们聚在一起议论被物业起诉一事
物业起诉65位欠费业主
业主:对服务不满才拒交费用
业委会:未与物业公司签合同
近一周来,李沧区兴华苑小区的 65位业主陆续收到了法院传票。记者了解到,由于不满物业服务,该小区约 500户住户相继拒绝交纳物业费,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无奈将其中 65位业主告上法庭。面对传票,被告业主们称拖欠物业费是因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
65位业主成了被告
9月21日,家住李沧区兴华苑小区的侯老先生接到李沧区人民法院打来的电话,称青岛市方正物业有限公司已将他起诉,请他到法院领取传票。次日,在领到的传票上,侯老先生得知,方正物业公司以他拖欠 2004年 1月至 2007年 12月的物业费为由,将他告上了法庭。
此后的一周内,该小区另有 64名业主也陆续收到了传票,而起诉他们的均是青岛方正物业有限公司。
业主不满物业服务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时,上百位业主正聚在一起议论此事。“物业公司不去反省自身的问题,却忙着起诉业主。”业主们说,他们在 2002年 1月份前后入住了该小区,方正物业公司是前期物业,以每平方米 2角的标准向业主们收取物业费。对于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业主们的不满渐渐增加,“小区没有安保人员,失窃现象屡屡发生;小区绿地长年无人管理;房屋裂缝、漏雨、长绿毛,物业也不管……”
业主们告诉记者,由于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从 2004年起,陆续有业主拒交物业费,目前,这个拥有 900多户住户的小区,不交物业费的住户已达 500户左右。
物业未与业委会签约
“方正物业公司还未与业委会签约。”该小区业委会侯主任告诉记者,2003年 5月,该小区成立了业委会。由于种种原因,方正物业公司一直没与业委会签约。“根据规定,方正物业公司作为前期物业已超过两年的服务期,该公司现在是否拥有我们小区的服务资格还是个疑问。”侯主任说,这个原因也导致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
该小区物业公司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业主们反映的一些问题并不在物业公司管辖范围内,业主们却因此长期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已无费用维持正常服务工作,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追讨物业费。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记者 李兵 李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