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空转试点继续扩大 0.8%的税率参考
从房屋面积上而言,征收物业税有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分。国家鼓励9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开发和消费,不干预90~140平方米房型的开发和购买,但是对14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开发和销售却是一直持抑制态度。因此,目前,部分专家认为物业税界定值为144平方米。也就是说,房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就属于物业税征收范围;相反,则属于免征范围。
但上述说法并没有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印证。程选说:“这是一个首要解决的问题,但目前尚未确定。而且要完成了全国性的房源普查工作,物业税的推行才能有基础。”
困难中前行
作为物业税空转城市之一,北京市以北京经济开发区的税收数据,通过计算机模拟方式进行了空转实践,“空转的最重要的结论是,房地产税收比现在税收大幅度增加。”温来成认为,物业税征收在五个方面带来利好:整治房地产领域的乱收费现象;筹集城市发展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投资;有利于以税收手段调节不同人群的收入;有利于控制房价涨幅过快。
北京两年的物业税“空转”也反映出诸多问题尚待解决:一是需要对房产的各种数据进行信息共享,而目前的体制是房产和土地信息分别掌握在建设和国土部门手中,税务部门并没有共享;二是关于物业税实行后的免税范围和减免幅度都需要明确规定;三是物业税如果实施就必须实行城乡一体,不能仅在城市中实施,这在现实中也有一定难度。
记者采访上述财政部官员了解到,去年11月份,财政部曾跟六个试点省市商讨2007年能否“空转实”,表示因实转造成的损失,财政部会通过其他途径给予各试点城市补偿,但未达成一致。
“物业税征收成本大,并可能对当地房地产市场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地方政府的执行意愿未必积极。”申银万国房地产行业分析师江征雁说。
上述财政部官员也十分理解各地的苦衷:“率先开征物业税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短期冲击会很大。如果实转试点,税收成本也很高。因为要摸清每个人的房产,还要对城乡接合部和农村的房屋进行摸底,而现在的模拟试点只针对城镇居民。因此,物业税的开征不能操之过急,应该有个渐进的过程,等相关配套法规完善之后再征不迟。” 试点城市调查深圳:物业税征收面临诸多瓶颈-本报记者 刘晓云(刘晓云博客,刘晓云新闻,刘晓云说吧) 深圳报道
深圳将成物业税“空转实”试点城市的传闻再度响起。
而记者从深圳市地税局获得的消息是,深圳在短时间内难以开征物业税。具体的实施时间仍是未知数,对于物业税是否开征也只处于调研阶段。
深圳作为第一批物业税“空转”试点,在实际操作和数据收集上相对广东其他城市有优势。因此业界认为,国家如果要在广东选试点城市,深圳肯定是首选。
空转是指虚拟意义上的资金循环,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和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深圳市地税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透露,深圳从去年开始的物业税模拟空转,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主要问题是同房产管理部门的信息传递差错较多。尤其是业主变动信息和价格信息问题较大,不具备实际征税条件。
据其介绍,深圳还缺少有效的扣税渠道,业主不及时缴税预计很普遍,如像香港一样采用司法支持,将增加征税成本,深圳司法力量将难以承受。一个可能的景象是,到房产过户时需要交易的一方支付欠缴税金和滞纳金方可过户,税收又会转移给交易的弱势一方。
另外,根据香港经验,评估价的可靠和及时更新需要立法和较大的专业队伍建设,香港税务分管此税种的公务人员超过百人,这种配套人员和技术立法都需要时间,而深圳在短期内是不可能具备这种条件的。
该官员还认为,从税务技术层面,税务人员多数知道即使出台物业税征收办法,也对房价影响有限,同遗产税一样主要是增加了执行成本和官民对立。
另有业内专家认为,物业税的征收还需要理论和实践研究,中间涉及很多利益博弈关系,物业税的征收进入操作层面不容易。比如价格确定的管理代价大,另外农村区域目前还有较大的未办证住房和城中村有争议住房。
“目前深圳市有关方面对此事持积极态度的人员很少。从税务和司法层面来看,还暂不具备开征条件,急不得。”上述深圳市地税局官员说。 [上一页]
中国房地产报 谢旻 王伟民 李慧
但上述说法并没有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印证。程选说:“这是一个首要解决的问题,但目前尚未确定。而且要完成了全国性的房源普查工作,物业税的推行才能有基础。”
困难中前行
作为物业税空转城市之一,北京市以北京经济开发区的税收数据,通过计算机模拟方式进行了空转实践,“空转的最重要的结论是,房地产税收比现在税收大幅度增加。”温来成认为,物业税征收在五个方面带来利好:整治房地产领域的乱收费现象;筹集城市发展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投资;有利于以税收手段调节不同人群的收入;有利于控制房价涨幅过快。
北京两年的物业税“空转”也反映出诸多问题尚待解决:一是需要对房产的各种数据进行信息共享,而目前的体制是房产和土地信息分别掌握在建设和国土部门手中,税务部门并没有共享;二是关于物业税实行后的免税范围和减免幅度都需要明确规定;三是物业税如果实施就必须实行城乡一体,不能仅在城市中实施,这在现实中也有一定难度。
记者采访上述财政部官员了解到,去年11月份,财政部曾跟六个试点省市商讨2007年能否“空转实”,表示因实转造成的损失,财政部会通过其他途径给予各试点城市补偿,但未达成一致。
“物业税征收成本大,并可能对当地房地产市场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地方政府的执行意愿未必积极。”申银万国房地产行业分析师江征雁说。
上述财政部官员也十分理解各地的苦衷:“率先开征物业税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短期冲击会很大。如果实转试点,税收成本也很高。因为要摸清每个人的房产,还要对城乡接合部和农村的房屋进行摸底,而现在的模拟试点只针对城镇居民。因此,物业税的开征不能操之过急,应该有个渐进的过程,等相关配套法规完善之后再征不迟。” 试点城市调查深圳:物业税征收面临诸多瓶颈-本报记者 刘晓云(刘晓云博客,刘晓云新闻,刘晓云说吧) 深圳报道
深圳将成物业税“空转实”试点城市的传闻再度响起。
而记者从深圳市地税局获得的消息是,深圳在短时间内难以开征物业税。具体的实施时间仍是未知数,对于物业税是否开征也只处于调研阶段。
深圳作为第一批物业税“空转”试点,在实际操作和数据收集上相对广东其他城市有优势。因此业界认为,国家如果要在广东选试点城市,深圳肯定是首选。
空转是指虚拟意义上的资金循环,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和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深圳市地税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透露,深圳从去年开始的物业税模拟空转,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主要问题是同房产管理部门的信息传递差错较多。尤其是业主变动信息和价格信息问题较大,不具备实际征税条件。
据其介绍,深圳还缺少有效的扣税渠道,业主不及时缴税预计很普遍,如像香港一样采用司法支持,将增加征税成本,深圳司法力量将难以承受。一个可能的景象是,到房产过户时需要交易的一方支付欠缴税金和滞纳金方可过户,税收又会转移给交易的弱势一方。
另外,根据香港经验,评估价的可靠和及时更新需要立法和较大的专业队伍建设,香港税务分管此税种的公务人员超过百人,这种配套人员和技术立法都需要时间,而深圳在短期内是不可能具备这种条件的。
该官员还认为,从税务技术层面,税务人员多数知道即使出台物业税征收办法,也对房价影响有限,同遗产税一样主要是增加了执行成本和官民对立。
另有业内专家认为,物业税的征收还需要理论和实践研究,中间涉及很多利益博弈关系,物业税的征收进入操作层面不容易。比如价格确定的管理代价大,另外农村区域目前还有较大的未办证住房和城中村有争议住房。
“目前深圳市有关方面对此事持积极态度的人员很少。从税务和司法层面来看,还暂不具备开征条件,急不得。”上述深圳市地税局官员说。 [上一页]
中国房地产报 谢旻 王伟民 李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