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四区6562户家庭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截至10月20日,市内四区已对6562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较去年增加3185户。10月1日起,我市提高了廉租住房补贴标准,市内四区廉租住房保障面积调整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的租金标准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元。
我市廉租住房政策从四个方面全面推进。一是扩大了保障范围。自6月20日起,市内四区将保障对象从过去的低保家庭扩大到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的扩大,标志着我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展到低收入家庭,实现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新的跨越。
同时我市加大投资,增加了实物配租房源。落实了“杭州支路—鞍山路快速路”腾空房屋作为实物配租房源,该项改造工程已于8月16日顺利开工,目前工程进展顺利。在实施项目维修改造中,本着经济、适用、低成本的原则,按照确保“四个基本”(基本面积、基本户型、基本配套和基本装修),满足保障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要求,精心组织设计和施工,同时考虑特殊困难群体实际需求,增设部分无障碍设施。该项目(近400套廉租住房)计划年底前进行配租,具体配租方案,正在研究制定,待方案出台后,将按照困难优先、满足急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综合排序方式的确定保障对象。
为了把廉租房政策落实到位,我市健全了工作机制。今年我市已将市内四区廉租住房申请受理程序进行了调整,建立起了街道办事处受理、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指导监督的管理体制。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就近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并足不出社区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咨询等便民服务。
再就是提高了保障标准,10月1日起,市内四区廉租住房保障面积调整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的租金标准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元。以三口之家为例,若这3口之家为无房户,那么,在保障标准调整之前,三口之家每月可以拿到的租赁住房补贴金为420元,调整后每月可以拿到的租赁住房补贴金为504元,增加了84元。
同时强化了对申请家庭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切实保障政府发放的租金补贴真正用于改善居住条件。
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表示,廉租住房制度是住房保障体系的核心环节,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渠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今年年初,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将“增加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确定为“2221”工作目标“两增”中的“一增”,按照扩大覆盖范围,实施市、区联动,加快保障工作进度的总体思路,全方位的推进“送温暖”工程。目前经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相关链接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2007年6月20日开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1)收入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610元)。
(2)住房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3)户口条件:家庭成员应具有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含)以上。
2.廉租住房的保障标准
2007年10月1日起按下列保障标准按月实施保障:
(1)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
(2)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75元。
(3)租赁住房补贴的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元。
青岛财经日报 记者 赵健
我市廉租住房政策从四个方面全面推进。一是扩大了保障范围。自6月20日起,市内四区将保障对象从过去的低保家庭扩大到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的扩大,标志着我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展到低收入家庭,实现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新的跨越。
同时我市加大投资,增加了实物配租房源。落实了“杭州支路—鞍山路快速路”腾空房屋作为实物配租房源,该项改造工程已于8月16日顺利开工,目前工程进展顺利。在实施项目维修改造中,本着经济、适用、低成本的原则,按照确保“四个基本”(基本面积、基本户型、基本配套和基本装修),满足保障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要求,精心组织设计和施工,同时考虑特殊困难群体实际需求,增设部分无障碍设施。该项目(近400套廉租住房)计划年底前进行配租,具体配租方案,正在研究制定,待方案出台后,将按照困难优先、满足急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综合排序方式的确定保障对象。
为了把廉租房政策落实到位,我市健全了工作机制。今年我市已将市内四区廉租住房申请受理程序进行了调整,建立起了街道办事处受理、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指导监督的管理体制。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就近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并足不出社区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咨询等便民服务。
再就是提高了保障标准,10月1日起,市内四区廉租住房保障面积调整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的租金标准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元。以三口之家为例,若这3口之家为无房户,那么,在保障标准调整之前,三口之家每月可以拿到的租赁住房补贴金为420元,调整后每月可以拿到的租赁住房补贴金为504元,增加了84元。
同时强化了对申请家庭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切实保障政府发放的租金补贴真正用于改善居住条件。
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表示,廉租住房制度是住房保障体系的核心环节,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渠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今年年初,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将“增加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确定为“2221”工作目标“两增”中的“一增”,按照扩大覆盖范围,实施市、区联动,加快保障工作进度的总体思路,全方位的推进“送温暖”工程。目前经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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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2007年6月20日开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1)收入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610元)。
(2)住房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3)户口条件:家庭成员应具有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含)以上。
2.廉租住房的保障标准
2007年10月1日起按下列保障标准按月实施保障:
(1)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
(2)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75元。
(3)租赁住房补贴的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元。
青岛财经日报 记者 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