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一周排行 一月排行 评论排行
楼盘 · 人气排行 发帖排行 点评排行 团购排行
·楼市论坛 ·青岛楼盘 ·青岛二手房 ·青岛租房
现在位置: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 新闻聚焦>>> 本地看点 >>>

岛城447家物业半数“歉收” 不少公司想“退市”

无忧站内全搜索 · 青岛房产之窗

岛城447家物业半数“歉收” 不少公司想“退市”

无忧房网 http://www.51fdc.com 2007-11-13 【推 荐】【评 论】【 小字】【站内搜索
  编者按:社会学专家认为,物业与业主合则两利、分则两伤。但自上个世纪90年代本市有了物业管理以来,物业与业主之间似乎就一直摩擦不断。目前,岛城不少物业公司面临收费难。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本报自今日起连续报道。

    收费率低物业想“退市”

    记者近日采访管理岛城13个小区的12家物业公司发现,5家物业的收费率低于70%,收费率达到90%以上的仅有3家物业,其中管理北岭山小区的海信物业和管理东方花园新村小区的双星物业两家物业收费率分别达到98%和100%,而收费率最低的物业仅有20%左右。

    今年2月份成立的青岛海鑫丰物业管理公司刚入行9个月就打算“退市”。该物业公司刘总经理告诉记者,该物业管理了一“老”一“新”两个小区,其中“老”小区交费率仅有60%。“收入加起来不够支出,干不下去了,公司正打算彻底退出物业市场。”

    据城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去年六七月份与福州北路小区的服务合同到期时,收费率约5成,物业结算发现亏损了几十万,于是决定撤出小区,虽然后来经业委会和居委会多方协调又重新“上任”,“但现在物业费也只能收上来一半,难以维持各项开支,如果继续亏损,公司可能再度撤出。”

    鲁房物业进驻香港花园小区时收费率仅能达到20%左右,因严重亏损,已于今年7月退出该小区。

    12家物业公司中,收费率能达到70%~90%的共有4家。“从2002进驻小区,就有业主以房子分得不满意为由拒交物业费,一欠就是5年,我们统计了一下,仅2003年以来,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就近80万元!”中房物业福岭小区管理中心的高经理告诉记者,福岭小区目前有2800多户居民,交费率仅有70%左右,物业根本谈不上盈利。收费率能达到70%~90%的其他3家物业公司负责人均表示“物业收支大体平衡,仅能勉强维持经营”。

    采访中,管理北岭山小区的海信物业和管理东方花园新村小区的双星物业分别表示收费率能达到98%和100%。

    物业至少半数“歉收”

    记者从市物业办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份,岛城已登记的物业公司有447家,至少有5成物业公司收费率低于或等于70%,处于“歉收”状态,要么勉强苦撑,要么撤出小区。从去年至今,至少有十几家物业公司由于难以为继撤出小区。

    市南区物业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仅今年因物业收费率太低而无奈退出小区的物业已至少有8家,这些物业公司在小区收费率只能达到3成到4成;据李沧区物业办工作人员介绍,李沧区今年已有3家物业退出小区,其中两家是管理华易·春之都小区的胜利锦绣物业、管理弘信家园小区的弘信物业,“这两家物业是因常年亏损。一般来说,物业收费率达到7成才能勉强维持。”

    业主物业互相埋怨

    对于不交物业费的理由,业主们普遍表示症结源自物业服务不到位。 家住伊春路附近的徐先生说,“有人在公共绿地种菜,反映多次物业也不管,楼道门坏了不及时修,业主没办法只好通过不交费来维权。”成泰小区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每年都交物业费,但并不代表她对物业服务满意,“草坪上的建筑垃圾堆了一个多月,草长了半人高也无人管,小区没有任何健身器材。物业费花到哪儿了?收不上费来应该先从服务质量上找原因。”

    对于服务不到位,物业方面虽也承认,但他们认为部分业主缺乏交费意识是造成物业费难收的重要原因。管理福北小区的城建物业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不少业主享受服务却不想花钱,不断找借口不交费。

    记者采访了几家物业的收费人员,他们列举了的理由五花八门,比如“你不让我在公共绿地里种瓜”、“一出门就是满眼车看着心烦”、“回迁房子我分的楼层不好”等。按福北小区城建物业的交费登记表估算,在各种拒交物业费的原因中,业主用类似理由拒交的占到三分之一。

    四方住宅小区物业的于经理说,物业都有一定的职责范围,并不是万能的,“像破坏公共绿地等行为我们只能从中协调,邻里纠纷和停车场等问题,仅凭物业肯定解决不了,业主把气撒在物业头上,我们很委屈。”

    歉收应引起各方重视 针对目前物业费难收的普遍现象,青岛市物业办的张主任告诉记者,物业费“歉收”现象应该引起重视,“物业因为服务不到位而被市场淘汰很正常,但不排除少数业主存在‘只想享受服务不愿掏钱’的意识。作为物业,的确应该提升服务质量,但作为业主,既然享受了服务,就应当支付相应的酬劳,如果对物业服务不满,应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交纳物业费既是尊重物业的服务,也是为了小区自身价值的提升。不交物业费,最终吃亏的还是小区业主。”

摘自 大众网  
  • 相关新闻
  •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会员用户名: 密码: 非无忧房网会员,欢迎注册
    如果不填写用户名与密码;则以“网友”身份发表

      看不清验证码时单击刷新     查看网友评论
  • 专题聚焦
  • 实用工具
  • 一周新闻热点
  • 团体购房联盟
    青岛房地产导购指南
    无忧社区-楼市论坛
    青岛楼盘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