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老建筑受困“以租难养”面临无钱可修
记者从青岛房产置业集团获悉,2005年以来,该集团多渠道筹集资金近4000万元修缮70处125栋(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国有直管历史建筑,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通过保护性修缮,使一大批优秀历史建筑在经历了多年沧桑后,重现了往日风采。与此同时,受阻于租金过低等问题,我市还有上千座历史建筑面临着无钱去修的尴尬境地。
125栋历史建筑恢复原貌
为保护好我市历史优秀建筑、文化名人故居及具有较高文化价值的房屋建筑等文化遗产,维护和巩固青岛市的历史文化名城美誉,青岛房产置业集团总经理姜岱积在我市十三届人代会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多渠道筹集资金近4000万元修缮70处125栋(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国有直管历史优秀建筑”。
按照“相对集中,组团保护”的总体原则,这些建筑主要分布在中山路、广西路、沂水路、德县路、莱阳路、栖霞路、青岛路、文登路、江苏路等区域。其中,2005年修缮30处48栋,建筑面积54275.51平方米,投入修缮资金1450.4万元;2006年修缮20处40栋,建筑面积45399.63平方米,投入修缮资金1500万元;2007年历史建筑修缮工程已接近尾声,共20处37栋,建筑面积35871.45平方米,投入修缮资金约1000万元。通过保护性修缮,这些房屋建筑最终将达到“结构安全可靠、使用功能完善合理、外观恢复原貌”的要求。
“每一片瓦都有编号”
在广西路37号(侯爵饭店旧址)修缮中,施工人员发现,这栋德国建筑每个瓦片都有编号,按编号一片片排好,而当时市场上这种瓦已经绝迹。“如果没有责任心,施工方可能就会找一种替代品安装上去,但这样就破坏了历史建筑的原有风貌”,青房置业总经理姜岱积介绍,“为了让建筑保持原汁原味,我们安排人走遍胶州、潍坊,终于找到一家砖瓦厂可以烧制这种瓦片,就又按照原有的编号重新烧制一批,安在了原有建筑上”。
为保证该项工程顺利实施,青房置业建立了严格的工程管理体系,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和技术研讨会,建立了每周例会制度,重点研究讨论技术难点,力求每栋优秀建筑都做到“修旧如旧”。
如中山路1号,为了恢复该建筑的外墙颜色,青房对其色彩先后配制七次,并最终确定了原有颜色。
维修过程中,旧建筑需要更换的牛舌瓦、铁皮落水管、挑水流子等异型材料,需原样加工制作才能达到“修旧如旧”效果。为此,青房安排职工先后到淄博、临淄、栖霞、胶州等地考察了6家陶瓷厂、26家砖瓦厂,终使失传已久的传统土窑粘土瓦片得到重新制造使用。这种瓦片的使用不仅能使优秀建筑保持原汁原味,而且能够延长建筑寿命。
维修期间,对修缮中拆除的德式建筑的旧瓦片(如中山路1号、沂水路5号)已由市博物馆收藏。
老建筑受困“以租不能养房”
修缮工作虽然搞得如火如荼,但“维修资金短缺,以租不能养房”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姜岱积介绍,“国有老建筑的租金标准最近一次制订是在1996年,每平方米的平均月租金是3.73元(不及济南市的1/3),这个价格只相当于东部高档写字楼一平方米一天的租金,两者相差30倍。即使这样,仍然有不少单位千方百计‘赖账’不交租金。现在老建筑的维修款可以说是捉襟见肘”。
维修老建筑远比新建筑投入资金要高的多,但因资金缺口太大,致使修缮单位不得不到使用单位那里去“钓鱼”。所谓“钓鱼”,就是假设维修一栋老建筑要花费10万元,修缮单位就先投入5万元,再让使用单位拿出5万元,凑齐维修款。这样做的好处是调动了使用单位维修的积极性,但缺点也很明显,一些老房子都是多户市民共同居住,维修时往往会出现居民拒绝出钱的现象,导致维修很难到位。
针对这些问题,姜岱积表示,要做好老建筑的保护工作,还需要从立法、资金筹集、管理等环节上做出改革。第一个问题是我市只有城市规划法,还缺少保护老建筑方面的法规,立法后就可有法可依,拖欠房租就属违法。其次财政资金要加大投入力度,现在物价、人工费上涨很快,投入不足将直接影响老建筑的维修质量。再一个问题就是老建筑管理还很分散,应该将老建筑的保护纳入一个部门中,维修时选择专业队伍,防止因为私搭乱建而出现把“老太太”修成“少女”的事件再次出现。
青岛财经日报 记者 赵健
125栋历史建筑恢复原貌
为保护好我市历史优秀建筑、文化名人故居及具有较高文化价值的房屋建筑等文化遗产,维护和巩固青岛市的历史文化名城美誉,青岛房产置业集团总经理姜岱积在我市十三届人代会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多渠道筹集资金近4000万元修缮70处125栋(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国有直管历史优秀建筑”。
按照“相对集中,组团保护”的总体原则,这些建筑主要分布在中山路、广西路、沂水路、德县路、莱阳路、栖霞路、青岛路、文登路、江苏路等区域。其中,2005年修缮30处48栋,建筑面积54275.51平方米,投入修缮资金1450.4万元;2006年修缮20处40栋,建筑面积45399.63平方米,投入修缮资金1500万元;2007年历史建筑修缮工程已接近尾声,共20处37栋,建筑面积35871.45平方米,投入修缮资金约1000万元。通过保护性修缮,这些房屋建筑最终将达到“结构安全可靠、使用功能完善合理、外观恢复原貌”的要求。
“每一片瓦都有编号”
在广西路37号(侯爵饭店旧址)修缮中,施工人员发现,这栋德国建筑每个瓦片都有编号,按编号一片片排好,而当时市场上这种瓦已经绝迹。“如果没有责任心,施工方可能就会找一种替代品安装上去,但这样就破坏了历史建筑的原有风貌”,青房置业总经理姜岱积介绍,“为了让建筑保持原汁原味,我们安排人走遍胶州、潍坊,终于找到一家砖瓦厂可以烧制这种瓦片,就又按照原有的编号重新烧制一批,安在了原有建筑上”。
为保证该项工程顺利实施,青房置业建立了严格的工程管理体系,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和技术研讨会,建立了每周例会制度,重点研究讨论技术难点,力求每栋优秀建筑都做到“修旧如旧”。
如中山路1号,为了恢复该建筑的外墙颜色,青房对其色彩先后配制七次,并最终确定了原有颜色。
维修过程中,旧建筑需要更换的牛舌瓦、铁皮落水管、挑水流子等异型材料,需原样加工制作才能达到“修旧如旧”效果。为此,青房安排职工先后到淄博、临淄、栖霞、胶州等地考察了6家陶瓷厂、26家砖瓦厂,终使失传已久的传统土窑粘土瓦片得到重新制造使用。这种瓦片的使用不仅能使优秀建筑保持原汁原味,而且能够延长建筑寿命。
维修期间,对修缮中拆除的德式建筑的旧瓦片(如中山路1号、沂水路5号)已由市博物馆收藏。
老建筑受困“以租不能养房”
修缮工作虽然搞得如火如荼,但“维修资金短缺,以租不能养房”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姜岱积介绍,“国有老建筑的租金标准最近一次制订是在1996年,每平方米的平均月租金是3.73元(不及济南市的1/3),这个价格只相当于东部高档写字楼一平方米一天的租金,两者相差30倍。即使这样,仍然有不少单位千方百计‘赖账’不交租金。现在老建筑的维修款可以说是捉襟见肘”。
维修老建筑远比新建筑投入资金要高的多,但因资金缺口太大,致使修缮单位不得不到使用单位那里去“钓鱼”。所谓“钓鱼”,就是假设维修一栋老建筑要花费10万元,修缮单位就先投入5万元,再让使用单位拿出5万元,凑齐维修款。这样做的好处是调动了使用单位维修的积极性,但缺点也很明显,一些老房子都是多户市民共同居住,维修时往往会出现居民拒绝出钱的现象,导致维修很难到位。
针对这些问题,姜岱积表示,要做好老建筑的保护工作,还需要从立法、资金筹集、管理等环节上做出改革。第一个问题是我市只有城市规划法,还缺少保护老建筑方面的法规,立法后就可有法可依,拖欠房租就属违法。其次财政资金要加大投入力度,现在物价、人工费上涨很快,投入不足将直接影响老建筑的维修质量。再一个问题就是老建筑管理还很分散,应该将老建筑的保护纳入一个部门中,维修时选择专业队伍,防止因为私搭乱建而出现把“老太太”修成“少女”的事件再次出现。
青岛财经日报 记者 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