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内四区基准地价表
附件四:青岛市市内四区基准地价表
为全面掌握城区土地质量和利用状况,加强政府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和地价管理,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优化利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收益,2007年9月6日,市政府决定调整市内四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此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的范围为市南、市北、四方和李沧区,总面积为198平方公里。基准地价调整是按不同的土地级别分别评估和测算的商业、住宅、工业等各类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月1日。
其中,
商服用地分为七级,一至七级的基准地价依次为5838、4874、3545、2838、1902、1469和985元/平方米;
住宅用地分为七级,一至七级的基准地价依次为4922、3285、2254、1520、1126、765和655元/平方米;
工业用地分为六级,限制区要求不低于1200元/平方米,一至五级的基准地价依次为1000、900、800、700和600元/平方米。
具体地块的出让底价、交易底价可以由基准地价结合地块大小、形状、容积率、土地使用年限、区域因素、市场情况、产业政策等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测算。今后,市政府将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每隔1至2年调整一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在地产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将适时进行调整并予公布。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解释。
青岛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内四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青政办发〔2007〕35号)
附件1:城镇土地分类表
附件2:青岛市市内四区土地级别范围(图)
附件3:青岛市市内四区基准地价内涵
附件4:青岛市市内四区基准地价表
为全面掌握城区土地质量和利用状况,加强政府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和地价管理,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优化利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收益,2007年9月6日,市政府决定调整市内四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此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的范围为市南、市北、四方和李沧区,总面积为198平方公里。基准地价调整是按不同的土地级别分别评估和测算的商业、住宅、工业等各类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月1日。
其中,
商服用地分为七级,一至七级的基准地价依次为5838、4874、3545、2838、1902、1469和985元/平方米;
住宅用地分为七级,一至七级的基准地价依次为4922、3285、2254、1520、1126、765和655元/平方米;
工业用地分为六级,限制区要求不低于1200元/平方米,一至五级的基准地价依次为1000、900、800、700和600元/平方米。
具体地块的出让底价、交易底价可以由基准地价结合地块大小、形状、容积率、土地使用年限、区域因素、市场情况、产业政策等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测算。今后,市政府将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每隔1至2年调整一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在地产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将适时进行调整并予公布。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解释。
青岛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内四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青政办发〔2007〕35号)
附件1:城镇土地分类表
附件2:青岛市市内四区土地级别范围(图)
附件3:青岛市市内四区基准地价内涵
附件4:青岛市市内四区基准地价表



